[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62X/2024-00050 | [ 发文字号 ] | 津民许准字〔2024〕33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事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2024-04-03 16:14:01
重庆市江津区生物质能源协会:
你(单位)2024年3月12日向本机关申请重庆市江津区生物质能源协会注销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协会注销登记。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协会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剩余财产。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