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11 15:46:23 大 中 小
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将有大变化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距离《民法典》实施不到四天了,一起来看看婚姻登记将有哪些变化。
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具体规定是什么?
离婚登记程序由原来的四个步骤调整为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受理离婚申请。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即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登记期30天怎么算
双方当事人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的表述,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当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或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本质上没有改变婚姻自由原则,面对人生重大选择,当事人应理性看待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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