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5456/2021-00025 | [ 发文字号 ] | 津林发〔2021〕224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2021-11-12 13:05: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各国有林场: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渝林护〔2021〕3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保障候鸟迁徙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处在候鸟的迁徙通道上,也是部分重要水鸟的越冬地,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各镇街要增强责任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保护力度。
二、加强鸟类野外巡护监测
在鸟类集群和迁徙等重要区域(四山区域、綦河、四面山等)加强巡护值守工作,划定巡护路线、明确巡护人员、落实巡护责任,监测迁徙鸟类种群动态,及时清除鸟网、鸟铗、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严防非法猎捕鸟类、干扰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发生。
三、加强贸易监管
加强农贸市场、餐馆、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经营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四、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通过张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科普活动等形式,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营造文明观鸟、科学观鸟的良好社会氛围。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宣传和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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