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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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5456/2024-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8-22 10:46:0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查处全区林业行政案件,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查处全区林业安全生产行政案件。

3.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咨询、信访和案件档案管理工作。

4.完成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40.52万元,支出总计340.52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2.53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为绩效清算及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32.53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为绩效清算及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33万元,占比96.42%;项目支出12.19万元,占比3.58%。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2.53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为绩效清算及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52万元,支出总计340.52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2.53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为绩效清算及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3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为绩效清算及人员变动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林业行政执法经费减少。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3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是绩效清算及人员变动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林业行政执法经费减少。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03万元,占比0.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36.02%,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4万元,占比8.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6.38万元,占比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4)农林水支出281.7万元,占比82.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林业行政执法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2.97万元,占比3.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78万元,增长23.74%,主要原因是绩效清算及人员变动工资增加。公用经费5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41.9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8万元,下降39.6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使用,降低油耗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使用会议费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3万元,较上年增加0.78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2.1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林业行政执法经费

自评

总分

(分)

8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财政归口科室

农业农村科

项目

联系人

邹渝

联系电话

023-47892979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5

12.19

12.19




其中:

财政拨款

35

12.19

12.19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更好地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切实有效的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


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切实有效的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案件办结率

%

95

100

5.26

100

20

20


林业行政案件司法鉴定件数

30

3

90

0

20

0


错误率

%

5

5

0

100

20

20


破坏林地资源下降率

%

20

20

0

100

20

20


林区群众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波    联系电话:023-47528265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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