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5456/2024-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0:37: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指导蚕桑产业生产环节工作。
4.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指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负责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拟订石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7.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8.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指导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9.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林业改革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建议;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区国土房管部门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
10.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11.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12.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
13.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14.承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
15.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安全监管责任。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本级)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资金管理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产业发展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科、群众工作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950.90万元,支出总计13950.90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518.09万元,增长33.72%,主要原因为退耕还林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95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50.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4835.34万元,增长53.04%,主要原因为退耕还林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增加。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95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27万元,占比4.83%;项目支出13276.63万元,占比95.17%。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518.09万元,增长33.72%,主要原因为退耕还林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增加。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950.90万元,支出总计13950.90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518.09万元,增长33.72%,主要原因为退耕还林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5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5.34万元,增长53.04%,主要原因为退耕还林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66.70万元,下降32.01%。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少。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8.09万元,增长33.72%。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66.70万元,下降32.01%,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少。
3.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42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81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4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2.50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节能环保支出3049.26万元,占21.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1.95万元,下降48.50%,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10600.94万元,占75.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7.92万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37.97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00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3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公用经费1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8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完善内部控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万元,下降18.5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6万元,下降17.0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4万元,下降18.03,主要原因是近年公务车购置更换后,维修费用降低。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89.0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万元,较上年减少8.88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完善内部控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47.52%,主要原因是减少召开非必要性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万元,下降78.00%,主要原因是严控外出培训人数以及减少参加非必要性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5%。主要用于采购森林防火物资、受灾林区生态修复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6项,涉及资金20276.5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2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农业农村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杜娟 |
联系电话 |
023-4752826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61.18 |
242.58 |
242.5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1.18 |
242.58 |
242.58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0.45万亩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购置防火物资及安装防火宣传牌,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
完成0.45万亩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购置防火物资及安装防火宣传牌,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
完成了0.45万亩低效林改造,提升了森林质量;购置了防火物资及安装防火宣传牌,提升了森林防火能力。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水泵购置数量 |
台(套) |
= |
2 |
2 |
0 |
100 |
20 |
20 |
|||||
验收合格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20 |
20 |
|||||
带动就业人数 |
人 |
≥ |
10 |
15 |
50 |
100 |
20 |
20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营造林成本 |
元/亩 |
= |
500 |
500 |
0 |
100 |
20 |
2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波 联系电话:023-47528265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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