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5456/2021-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11:10:0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协调、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级自然保护区,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核查、审批工作;承担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江津管理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建设、林业招商引资、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木(草)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和林木(草)种子种苗质量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3个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云雾坪林场、重庆市江津区大圆洞林场和重庆市江津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4,577.27万元,支出总计34,577.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3.15万元、 下降 4.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方面的项目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94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49.69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抚育及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收入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2.05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635.2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83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3.93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一是精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核算,导致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增加长江经济带融建项目、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2,512.04万元,占10.5%;项目支出21,322.51万元,占8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74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47.08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近三年的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项目完成验收,项目资金拨付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562.6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97.7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上收2018年涉农项目资金,调整年初结转结余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4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49.69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抚育及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9.24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中央及市级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620.6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3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3.93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一是精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核算,导致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增加长江经济带融建项目、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15.80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本年退耕还林直补、森林资源管理等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72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61.69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近三年的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项目完成验收,项目资金拨付较上年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1.05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41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本年主要使用上级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缴纳五险。
(3)卫生健康支出101.67万元,占0.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本年主要使用上级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缴纳五险。
(4)节能环保支出4,061.15万元,占17.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1.88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等项目未达竣工验收条件,项目资金未支付。
(5)农林水支出19,126.67万元,占8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90.57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等项目未达竣工验收条件,项目资金未支付。
(6)交通运输支出31.20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0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统一核算的上年项目结转数,而项目支出按实际审结金额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88.39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45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0.93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精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0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6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精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6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公车管理;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38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精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1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0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合理安排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59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精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核算。
公务接待费5.2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6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582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保障机关运行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6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精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并入林业局核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会议费开支标准,严控会议召开不必要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会议费开支标准,严控会议召开不必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4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及森林资源勘察等技术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规范及效率绩效指标值达到了90%,且增加林农收入较为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自评总分(分) |
98 | |||
主管部门 |
区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区林业局 | |||
联系人 |
钟宏 |
联系电话 |
4752826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总量 |
458 |
458 |
10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458 |
458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改善全区生态环境,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增加林农收入。 |
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森林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林农收入。 | |||||
绩效 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国家公益林面积 |
万亩 |
6.6 |
6.6 |
|||
地方公益林面积 |
万亩 |
50.32 |
50.32 |
|||
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 |
元/亩 |
12.75 |
12.75 |
|||
公益林直补覆盖率 |
百分比 |
100 |
100 |
|||
资金投入与使用,使用规范性 |
百分比 |
90 |
90 |
|||
社会满意度 |
百分比 |
90 |
90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28265。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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