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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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5456/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8-19 [ 发布日期 ] 2019-08-19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8-19 16:24:0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指导蚕桑产业生产环节工作。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指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负责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拟订石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指导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林业改革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建议;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区国土房管部门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

10.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11.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监督森林公安队伍;授权森林公安局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1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负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航空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3.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

14.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15.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安全监管责任。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能,区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产业发展科、森林防火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群众工作科按相关规定配置。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江津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9,298.07万元,支出总计29,298.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0.44万元、增长95.7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增加3931.50万元,农林水支出5240.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3.4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3.06万元等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487.1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417.64万元,增长74.0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增加3931.5万元,城乡社区增加1283.45万元,农林水增加5240.6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7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87.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810.9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32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3.21万元,增长47.51%,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634.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283.4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733.14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1,487.10万元,占10.38%;项目支出12,835.14万元,占89.6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97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17.23万元,增长184.7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5456.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4660.6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48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17.64万元,增长74.0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增加5087.55、节能环保收入增加393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28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6.06万元,增长89.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11566.0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10.9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2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3.21万元,增长47.5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59.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353.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16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7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17.23万元,增长184.7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5456.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4660.6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10万元,占0.0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59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9万元,增长22.7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2万元,占0.4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3,441.40万元,占24.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0.10万元,下降25.21%,主要原因是部份项目未验收拨款。

5)城乡社区支出1,283.45万元,占8.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3.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

6)农林水支出9,275.86万元,占6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0.01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48.82万元,占0.3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21万元,增长19.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4万元,增长28.3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邮电费、水电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5万元,下降51.8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宣传、森林法制法规宣传、松材线虫防治等工作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47.0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37万元,增长26.78%,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宣传、森林法制法规宣传、松材线虫防治等工作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2.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林业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花椒产业发展,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7万元,下降74.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万元,下降47.9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7.4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4万元,增长28.3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维修费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155.4万元,绩效评价工作正在实施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2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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