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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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5456/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8-24 14:10:00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管理局成立于 2004 8月,20197月更名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是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防火、林区安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负责区域内的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生态公益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四面山森服中心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科、森林管护科、产业开发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6个职能科室,设花果山管护站、红英桥管护站、土地岩管护站、坪山管护站、大洪海管护站、大窝铺管护站、朝源观管护站、小洪海管护站、斑竹园管护站9个管护站。

  (三)机构改革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624.77万元,支出总计5,624.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53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5337.43万元,上年结转287.34万元。本年支出5470.77万元,年末结转154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33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7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7.4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87.3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47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中央林改资金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831.62万元,占88.32%;项目支出639.15万元,占11.6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34万元,下降46.4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24.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53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7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34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154万元,社会保险补助298.0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7.3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下降5.54%,项目支出增长99.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68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154万元,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98.0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7.3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34万元,下降46.40%,主要原因是结转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154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6.69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万元,下降18.63%,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培训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2.75万元,占21.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73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列入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89.40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79万元,下降67.16%,主要原因是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等列入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462.69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6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列入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五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3,535.20万元,占64.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33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2018年中央林业改革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122.7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64.04万元,占3.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05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企业补差工资、长赡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2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25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日常及三公经费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17.8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2万元,下降38.8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3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森林防火巡查督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并更合理的安排公务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0万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并更合理的安排公务用车次数。

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59.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54.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3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承办应列支会议费的四类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在职工职的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87%。主要用于采购森林管护用具、清扫林道路卫生工具、管护人员劳动保护、森林管护站点房屋等基础设施日常维修维护材料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四森中心2019年信息化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有利推进,为四面山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了运维工作效率,确保了各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别是森林防视频监控系统、对讲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光缆传输网络系统等要素的功能发挥,为四森中心实施该项目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作为管理支撑的信息化系统真正发挥成效,从而保障信息化业务的稳定、安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护林防火信息化运行维护和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四森中心2019年度信息化运维工作;二是对各分系统进行维护,包括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林区自建光缆传输系统,对讲机系统等;三是单位局域网及机关办公网络的运维任务。四是继续完善四面山森林防火综合管理平台能力升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信息系统运维队伍能力较弱,人员配置、制度管理还不健全。二是对智慧林业信息化发展方向、规范标准还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运维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运维保障能力。按照林业部门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四森中心信息化各项工作。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护林防火信息化运行维护和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

自评总分(分)

96 

主管部门

 区林业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宿艳明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总量

 

 50

 49.41

98.82%


其中:财政资金

 50

 

49.41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四面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能力,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指挥调度能力,确保我中心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

完成了四面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升级,完成了全年信息化运维保障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已建森林防火视频前端监控维护

99

99


租用电信、移动通信专线

12

12


林区自建光纤维护

公里

200

200


已建无线对讲机站维护

6

6


已建防火指挥中心和分中心维护

10

10


对讲机维护

128

128


视频前端监控幅盖林区范围

百分比

90%

90%


租用电信、移动通信专线

元/条

7200

7200


无线对讲机站频率占用费

元/台/年

2000

2000


对讲机频率占用费

元/台/年

100

100


信息化硬件设备运行电费

度/元

0.52

0.52


运维时效,完成率

百分比

99%

99%


信息化设备维护率

百分比

30%

30%


资金投入与使用,使用规范性

百分比

90%

90%


社会满意度

百分比

96%

96%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666558


附件下载:

四森中心.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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