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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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5456/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 2024-02-29 16:01:57

一、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的主要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协调、督办、考核、文书、档案、修志、机要、保密、接待、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群团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科(审计科)

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审计监督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对林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生态修复科(重庆市江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编制林业、草原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科(行政执法科)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协调、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拟订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协调应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有关工作。

(五)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江津管理处)

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拟订林业、草原、湿地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级自然保护区,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指导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工作;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拟定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核查、审批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承担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江津管理处日常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湿地等重要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林业、草原和湿地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推进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拟订林业、草原和湿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成果推广、技术培训、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建设、林业招商引资、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监督管理林木(草)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和林木(草)种子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协调指导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工作;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七)群众工作科

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做好群众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交办、转办、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络舆情工作;承担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南路296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单位负责人

王春雷

六、联系电话

023-4752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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