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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和公安局拆除村民私设捕鸟网

发布日期:2021-02-26 17:08:52

近日,区林业局执法大队和区公安森林警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来到白沙镇土地村捕鸟网进行拆除。

当天,区林业局接到村民反映称,土地村的菜园里出现了数张鸟网。“有三十米长,网上未发现鸟类,但时间长了就说不定了”。

办案人员随即来到该菜园,将5张捕鸟网现场拆除。经了解,捕鸟网为菜园主人所设,是为了防止鸟儿进入菜园而私自设置的,刚装上即被群众举报。

我区于20208宣布全面禁捕,擅自设置鸟网,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最后造成鸟类受伤或者死亡的,将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一旦有鸟缠上的话,鸟儿将无法挣脱,最后就是悬挂在上面导致死亡。其中可能就有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到时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提醒,“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果捕杀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天,除拆除鸟网外,区林业局及公安还在土地村开展院坝会,工作人员现场播放法院庭审非法猎捕小灵猫案视频,并利用宣传单、宣传展板及海报切实提高该村居民相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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