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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5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5-26 10:25:00


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关于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135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复函

尊敬的易俊代表: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重庆工程职业学院牵头组建江津区先进装备(制造)创新联合体的建议》(第135号)收悉我局与区经济信息委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政策引导  我区创新主体发展壮大

2017年,江津区出台《江津区创新激励扶持办法(试行)》2019年又进一步优化政策,出台《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10条激励政策》,从平台建设、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给予支持。近3年集中开展了5次科技激励项目申报工作,支持758家次企事业单位市区科技激励扶持资金1.8亿元,进一步加大了我区研发经费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区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由201537家增加到2021245家,增长约5.6倍,总量居主城新区第一位;科技型企业从2016年的150家增长至2021年的1168家,增长约6.8倍,总数居主城新区第一位;全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由2015年的33家增长至2021年的166家,增长约4倍。

二、政策引导  支持校企创新联合体建设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江津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和《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10条激励政策》,大力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智能制造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加大我区研发经费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局就促进重庆工程职业学院牵头组建江津区先进装备(制造)创新联合体对我区政策进行了梳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鼓励研发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建设创新中心、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对首次获批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设后补助;对首次获批市级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建设后补助。同一平台获得多层级认定的,在低等次已作一次性补助的,晋升到高等次时,新的一次性补助只补助差额部分。

二是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江津区内做出并转化的科技成果或项目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在江津区内做出并转化的科技成果或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在江津区内做出并转化的科技成果或项目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三是强化专利运营保障。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组织给予每件1万元的补助,对获得欧美发明专利授权的组织给予每件3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组织给予每件1万元的补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四是智能制造试点。每年重点培育1个智能制造试点项目,支持本地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与试点项目开展合作。按不超过合同结算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是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列入国家、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激励政策具体情况详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期待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指导和参与,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做好相关工作。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       

20215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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