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776735/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科技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2023-02-28 10:06:57
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协调开展重大科技决策咨询。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科技项目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6.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精准扶贫、科技特派员管理、科技下乡工作。
7.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等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区域政产学研和创新创业工作,指导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创新中心等的建设。
9.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的培育、引进、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1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保密工作。
11.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3.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普基地建设。
14.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负责地震观测环境审查、震情监测、地震宏观异常处置、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15.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职责。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围绕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8.与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科、产业平台科、创新服务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8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8.12万元,主要是增加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项目2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82.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5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8.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6.9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2.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75万元,比2022年增加248.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8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公务员的基础绩效奖纳入了年初预算和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主要用于保障区科技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28.86万元,比2022年增加216.95万元,主要是增加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项目238万元等,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等重点工作。
区科技局(本级)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76万元,比上年减少7.56万元,主要原因为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控机关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28.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福利 联系方式:电话023-4756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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