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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四链”深度融合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9 17:49:29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重点围绕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我区“3+3+X”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精神,经研究,江津区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四链”深度融合研究项目),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与《江津区2024年度“四链”深度融合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附件:江津区2024年度“四链”深度融合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江津区2024年度“四链”深度融合研究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内容

分析总结江津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基本情况,对于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径和措施。

二、支持方式

由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重庆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经费保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请1个项目。凡承担了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时完成或完成后未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本次申报项目应在一年内(365日)完成项目的验收结题。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原件申报时备查)。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后至2024年12月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在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江津区科技局406办公室。

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47569012;

邮  箱:252573834@qq.com。

五、项目管理

 (一)区科技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将拟立项项目在区科技局网站公示7日。对于立项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与区科技局签订项目任务书,并按时在一年内(365日)完成区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的项目验收结题。

 (二)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及绩效评价。

  (三)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引导资金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科技计划项目(市级引导资金)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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