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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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0069234B/2023-00365 [ 发文字号 ] 津教发〔2023〕18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15 16:07:04

机关各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要求,决定将《关于规范江津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校服采购管理的通知》(津教发〔202115号)、《关于公布江津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的通知》(津教发〔2021181号)、《关于江津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资格审核的通知》(〔2023〕—188)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312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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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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