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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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7 18:10:15

陈光丽委员:

您好!

您在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300号《关于优化龙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对于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委制定《江津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入学、就近免试、规范公平、公民同招、惠民有感”原则,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现将招生办法介绍如下:

公办小学招生:几江、鼎山、圣泉街道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达到51%,未达到51%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其他镇街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等办法,初中学位紧张区域的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地为依据引导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区教委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几江、鼎山、圣泉街道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其余镇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由各学区统筹安排。

今年城区的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幼升小(除德感、双福户籍外)到西城小学、向阳小学、菜市街小学、几江实验小学、高牙小学入学;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几江实验小学入学;德感、双福户籍适龄儿童回户籍地入学。五举、高牙地区分属几江街道和鼎山街道,其适龄儿童不属于流动人口,到对应学校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升初(除德感、双福户籍外)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田家炳中学、江津二中入学。

有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方式我区已执行多年,群众接受度高,为充分利用好城郊教育资源,区教委可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提供龙华片区学校选择。同时在“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学申报系统中,已单独为龙华学区开设小学和初中账户,用于统筹安排龙华片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群众可在网上选择申报龙华片区的学校入学。

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徐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617

人:李娅

联系电话:1898389718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龙华片区学校

720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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