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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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3 18:03:14

潘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建议》(184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强化防治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工作部署

下发了《江津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协调建立由区教委牵头与公检法等部门及有关群团组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学校健全了工作机构,规范了校园欺凌性侵报告和处置制度,配备了学生信息员12698人,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早疏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苗头;加强预防学生欺凌性侵专题教育,将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将防欺凌等工作纳入师生心理健康筛查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师生心理健康评测;聘请163名政法干警、律师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专题讲座;加强家校共育,定期组织召开线上、线下家长会,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做好齐抓共管;学校对校园欺凌预防建立了五级情报信息网络,以班主任为核心教师情报信息网络、以学生干部为主体的学生情报信息网络、以热心家长和市民为主的校园周边情报信息网络、校外专项防范情报信息网络、与辖区派出所、交巡警、校际间的情报信息互通网络;明确了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建立以党政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管理责任”,其他相关中层干部和在职在岗教职工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并落实了值班领导、值班教师、护校队的巡逻巡查、监管职责,落实门卫、宿管员的重点部位监管职责,真正做到了有人管、有人防。

(二)狠抓法治安全教育

一是坚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每学期的第二周是“防欺凌宣传周”,各校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同时还利用学生集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区教委要求各校每学期须邀请公安干警到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安全报告会。警官从校园暴力欺凌行为特有的欺凌逞强型、恶意斗狠型、蓄意报复型、无故滋事型、模仿暴力型的五种表现形式入手,列举大量鲜活案例,阐述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发生的人群、地点、动机及危害性,分析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产生的根源,随后对预防校园暴力欺凌行为提出了五条预防措施。要求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防范能力,预防、避免、抵制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周警官警还要求学校师生及家长携起手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奉献爱心和力量,共同营造关爱学生的社会氛围。

三是召开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中小学学生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分析、教师讲解、分析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了校园欺凌及其危害,校园周边哪些地方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点,知道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实施校园暴力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校园欺凌应急处置机制

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成立了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护组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一是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二是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三是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四是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五是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六是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安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存在的问题

有的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部分学校实验用危化品存储仓库存在隐患,实验废液处置面临困难。仍有不少中小学、幼儿园未实现封闭式管理,未配齐保安人员及安全防护装备。一些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和学生自我保护教育缺失。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防控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彻底堵住学校安全漏洞,确保师生安全。二是按国家规定落实学校安保人员和安全防护装备,努力实现中小学校封闭式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校内巡逻制度。三是强化警校联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护校安园”行动,加快推动学校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四是突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教育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安全教育课程化、安全演练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化。

十分感谢潘燕委员对我区教育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堵塞漏洞,切实筑牢未成年人防欺凌防线。

此复函已经徐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613

联系人:成莉

联系电话:13708318861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全面整治排查学校的安全隐患

2024.10

区教委

在各中小学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2024.10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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