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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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3 18:01:15

民建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小组提出的《关于在区内中小学开设应急教育课程的建议》(131号)收悉。区教委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21号)规定: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对于国家课程:义务教育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对于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由市教委统筹设置,市教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提出指导性落实措施,进行全面规范。对于校本课程: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本区县中小学校本课程统筹管理,学校负责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通过建立管理制度、指导机制等加强课程实施评估、动态调整和完善,确保校本课程育人质量。关于课时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每周只有一个课时。《通知》还规定:所有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入到相关科目中,原则上不独立设课,可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专题宣传月、班会、队会、社会实践等活动统筹实施。

目前江津区教委开展工作如下:

一、优化联动机制,多形式开展应急教育

在学校的综合实践课、道德与法治、班会等课程中融合相关的应急教育内容,让学生从课堂上接受基础的应急教育知识。学校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加强应急宣传力度,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学生通过集中或分散观看安全教育平台资源,学校通过发放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提醒等,不断丰富学生交通安全、火灾避险、用电安全、防抢防盗防诈骗、急救、旅游安全、自然灾害避险、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持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各学校制定了突发安全公共事件、消防火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要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安排学生亲身参与应急救援实践活动,增强教育实际效果。不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到学校开展专题安全教育讲座,宣传应急救援知识。

二、健全督导机制,全方位确保措施落实

区教委会同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学校消防火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考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督查中发现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进行责任追究。

感谢您对中小学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充分地吸纳您的建议。

此复函已经我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613

人:曹前刚

联系电话:1398372498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在区内中小学积极开展应急教育知识普及活动

长期坚持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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