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5 17:16:53 大 中 小
余丽委员:
您好!
您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第047号提案《关于寄宿制农村普通高完中发展困境问题探索与建议》,经与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政府投入的建议
区财政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的领域,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除足额保障基础教育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外,对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区财政还额外安排了学校建设、排危以及设施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补齐学校硬件设施短板,同时,考虑到农村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区财政局在会同区教委分配专项资金时也有适当倾斜。以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为例,2022年分配农村高完中815万元,占比75%;2023年分配农村高完中928万元,占比61%。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会同区教委结合当前实际和农村学校在校学生情况,本着应急排危为主的原则,逐步加大农村高完中投入力度。
二、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区教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招、选、改”等方式,广开门路引进教育人才,逐步解决农村高完中学校专业教师结构性缺编和师资薄弱问题。一是注重多渠道“招”。继续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面向区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等渠道,面向全国招贤纳士。近5年来,招聘农村高完中学校教师194名,占招聘教师总量的14.69%。二是注重大视野“选”。进一步健全引进机制,对急需的学科高层次人才提前留足编制,科学设定招聘条件,提高招聘质量。三是注重多举措“改”。完善和优化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笔试内容、面试及试讲环节,同时加大新教师入职培训,提高新入职教师质量。
三、关于提高生源质量问题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江津中学等市级重点高中2024年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将区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按招生计划70%的比例分配到对应的初中学校。坚持城乡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缩小城乡校际差异,将重点中学招生指标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适当倾斜;坚持示范引领,加大我区市级重点高中对薄弱初中的扶持力度,发挥我区市级重点高中在学校管理、教学研究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关于解决办学资金不足问题
针对高中课后服务是否可参照初中延时服务政策执行等问题,市教委目前仍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关于差旅费报销问题,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规范差旅费管理,市内出差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因此,建议在区委区政府未出台具体政策之前,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徐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联 系 人:唐顺东
联系电话:4753484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持续对农村普通高完中发展予政策支持和帮扶,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
长期坚持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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