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9 11:18:05 大 中 小
邹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学校卫生工作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我委高度重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研究和推进相关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我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依法持证经营。我委于2012年设立“学生资助和健康教育中心”,该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能职责就是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并与所有学校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学校负责人就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食堂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二)严格落实学校自主经营,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2018年,我区全面实行了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和变相承包,从原材料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由学校专人负责管理。我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学校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一次以上,学校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并将培训考核结果与从业人员工资挂钩,从根本上提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全面实行食堂开放式管理
全区所有学校均实行了“食堂食品安全智慧”信息化管理,“管好用好”明厨亮灶系统,让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工作流程、人员状况置身于阳光之下,让师生家长随时可查看、可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将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纳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和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中,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开门办食堂。
二、下步重点工作
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主动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卫健委等部门密切联系和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学校全体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徐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对区教委工作的支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联系人:吴怀忠
联系电话:13708339719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 2023年12月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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