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9 16:32:24 大 中 小
邓洪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背景下推动江津美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第27号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凝聚“双减”共识引领心理健康的问题
我委于2020年11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的通知》(津教发〔2020〕18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津教发〔2020〕185号)和《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条措施〉责任分解及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发〔2021〕41号)文件,区教委成立“江津区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和“江津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小组”,各中小学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区教委每年将对全区中小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骨干进行专项培训;每年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管理人员、学校分管领导、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等进行专项培训。同时,也会在今后的学科教师培训中添加学科心理健康知识。
二、确保美术教育质量的问题
区教委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21〕32号)文件要求,推进美育课程建设,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其中:小学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初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必修课要分别达到3学分。
三、共享体验美好教育的问题
(一)重视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区教委每年5月组织开展学生艺术活动月;每年12月组织开展迎新艺术展演月;每年开展1次博物馆、青少年宫、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实践活动。
(二)引进社会资源参与课后服务。积极协调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开放,为学校开展美育课程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便利,促进公共文化艺术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鼓励美术馆、博物馆等建立流动展览厅,主动走进学校校园。探索组织学生开展美育研学旅行、现场观摩、社会实践等活动,学校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利用课后服务平台,开展美育活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益项目等方式支持学校开展美育教育活动,缓解学校美育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四、下一步计划。
区教委将全面落实《江津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课程课堂,上足上好美育课;构建课程体系,深化教学改革;丰富艺术实践活动,推进美育评价改革;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构建“大美育”格局,充分发挥美育育人功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江津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感谢你们对江津区教委工作的支持!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徐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
联 系 人:徐力
联系电话:13527552351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组织开展学生艺术活动月 |
2022年5月30日 |
区教委 |
2 |
组织开展迎新艺术展演月 |
2022年12月30日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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