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0 10:32:19 大 中 小
刘胜明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支持的建议》(BH007号)建议,我委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特需学生心理导师”的建议
我区突出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根据学校人才需求,通过公开招聘、商调等多种方式,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引进力度,整体提高我区心理健康育人水平。2021—2023年,全区中小学校引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6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心理教师14人,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正在计划中。通过转岗培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力量,2022—2024年,共转岗培训近500人。2025年预启动全区教师心理健康育人水平ABC等级认证,提高全区教师心理育人能力。与团区委合作,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兼职心理健康技能水平培训,连续三年培训教师近400人。就目前情况来看,有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人员紧缺。关于设立“特需学生心理导师”,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选择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德育教师等人员,开展心理教育育人方式培训,通过课程、活动等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
二、关于“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机制”的建议
(一)目前情况
区教委注重家校政社协同,齐心协力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2024年,协同民政局完成“童心相伴”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线上宣传讲座6场(次)、心理健康团体辅导60场、个案服务141例;协同团区委持续推进“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建立重点关注心理困境学生帮扶档案159份,做好“点对点”关心帮扶工作;协同区公安局遴选124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区教委印发《江津区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家、校、社育人责任,不断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我区已在区妇女儿童中心挂牌成立江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区妇联、法院及各镇街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在村(社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点,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为城乡家庭提供公益、规范、优质、可及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医教协同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体系。配合团区委起草印发《江津区健全青少年心理疏导机制改革方案》,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治疗、重点帮扶”工作体系,优化“人才、科研、平台、政策、数智”工作支撑。
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
2025年12月 |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委 |
2 |
《江津区健全青少年心理疏导机制改革方案》 |
2025年9月 |
团区委 区教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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