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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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0 10:22:24


慕洁代表:

您好!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更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315建议,我委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与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教委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等要求,“校园餐”管理纳入开学例会、安全例会必讲内容和开学督查必查内容,纳入全区中小学年度综合考核指标,督促学校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校(园)长负责制。制定印发《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操作规程》,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膳食监督家委会并发挥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和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落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协调区财政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调整完善“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合印发我区中小学落实“三同三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及我区2025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食材采购方面,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对学校食堂供应链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由津科公司实行统一招采、分片区配送建立“双人联检”查验制度依托“重庆阳光食品”信息平台建立进货电子台账。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监管制度、出台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二、具体措施及工作计划

(一)聚焦一个目标,深化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办好师生满意食堂这个目标,持续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督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设立家长监督委员会,开通举报热线,鼓励家长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升校园餐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督促各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加强厨师技能培训,改善餐品口味和多样性,力争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餐”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突出两个重点,深化专项整治全面贯彻《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厘清“四方责任”,强化落实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的属事责任,中小学校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五项管理”,盯紧学校膳食经费管理,督促学校食材采购管理,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超市管理,落实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全面推行中小学食堂三同三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到食材同质、菜品同价、师生同餐,持续规范学校食材采购行为指导学校科学编制每周带量食谱公开后厨视频观看权限6000人以上

(三)强化三个保障,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制度保障,完善部门协同机制,研究制定我区中小学落实“三同三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操作规程等制度。强化硬件保障,加大学校食堂建设改造的投入,加快推进江津中学食堂改造和综保二小食堂建设等项目,持续改善学校供餐条件。强化队伍保障,对校园食品安全和食堂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共同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单位将以贯彻《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管理监督办法》为抓手,落实中小学食堂三同三公开工作制度为主线,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强化责任落实、资金使用管理、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的刚性约束,健全完善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的管理机制,确保全区中小学食堂三同三公开落实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552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全区中小学食堂三同三公开落实100%

2025.12.31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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