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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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0 10:12:14


万金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防性侵害教育的建议》(第218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教育系统“预防性侵”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一直将青少年预防性侵工作,作为我委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委制定发布了《江津区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强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通知》《关于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从提高站位、突出重心、压实责任、教育防范、沟通协作等方面对预防性侵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进行了部署。

协调建立了由区教委牵头与公检法等部门及有关群团组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学校健全了工作机构,规范了校园性侵报告和处置制度,每学期第二周为“防欺凌防性侵”专题宣传周,全区共配备了学生信息员11967,坚“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早疏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苗头;加强预防学生性侵专题教育,聘请129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每期进校两次开展包含防性侵教育的法治教育宣传专题讲座;加强家校共育,定期组织召开线上、线下家长会,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做好齐抓共管;严密开展对严重不良行为、心理困境、家庭困境和监护困境五大类学生的摸排统计,排查出易受性侵人群包括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父亲单独居住的女童、智力残疾、精神障碍、心理疾病、重组家庭、与社会人员交往频繁等人员的台账并针对性细化措施。与区民政局联合开展了“七彩阳光”儿童防性侵社工项目;联合区委政法委、团区委等部门围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专题内容,以“宪”在行动,与法“童”行为主题,依托165名西部计划法治宣讲团成员,到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的防性侵自我保护宣讲;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妇联、团区委等部,对中小学开展了一系列包括防性侵在内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宣传。

二、针对您对防性侵活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从以下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全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关于“防性侵教育纳入课程体系”

区教委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课程设置,将防性侵害教育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常态化安全教育内容。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分层教育方案:幼儿园阶段以“身体界限感”“隐私保护”为核心,通过绘本、动画等直观形式开展启蒙教育;小学阶段重点普及“性侵害的定义”“自我保护技巧”等知识;中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人际交往安全及网络风险防范教育。同时,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情景模拟演练等形式强化教育实效。

(二)关于“开发针对性宣教资源”

区教委将力争联合区司法局、专业机构、江津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专家,开发符合江津区域实际的防性侵教育资源库,包括动画短片、互动课件、绘本手册等,确保内容科学、适龄、易懂。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定期推送防性侵专题课程,组织学生及家长共同学习,并纳入家校共育考核指标。

(三)关于“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区教委将联合区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专题法治宣讲,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中关于性侵害的条款,通过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等方式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同时,建立校园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学生权益受侵时能及时获得法律支持。

(四)关于“加强师德师风与校园管理”

1.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坚持入职审查制度,完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每年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培训及警示教育,重点排查教职工异常行为。

2.健全校园安全制度。落实校园封闭管理、监控全覆盖、宿舍巡查等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联合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宾馆、娱乐场所开展常态化排查。

3.重点关爱特殊群体。建立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档案,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定期家访并动态跟踪心理健康状况。

4.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全体教职工培训,明确报告流程与责任,对瞒报、漏报行为严肃追责。

(五)关于“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区教委将督促学校通过家长会、线上课堂等渠道,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防性侵专题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掌握沟通技巧与监护要点。对监护缺失家庭,通过妇联牵头的“家庭监护一件事”平台,联合社区、妇联等开展干预帮扶。

(六)关于“构建联动保护机制”

区教委将积极联合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定期研判风险、共享信息。推动建立“校园—社区—家庭”三级预警网络,设立24小时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畅通举报渠道。

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552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对教职员工进行入职审查

长期

区教委

2

实行强制报告制度

长期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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