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12 17:51:11 大 中 小
龙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分开考核的建议》(第422号)收悉。区教委办理意见如下: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一直将年度考核作为一项异常重要、严肃的工作来开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考核办法和具体考核指标,务求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目前,教育系统适用的《江津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津教工委{2021}90号文件)为2021年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研究制定。根据该办法,综合考核进行分类考核,将公办学校分为区管学校、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学区管理中心、一类小学(各街道辖区内办学规模较大的小学)、二类小学(各镇辖区内办学规模较大的小学)、其余小学(含仅保留小学部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共八个类别。同时分类别制定实绩考核指标及细则。
在每年的考核工作中,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会根据学校规划布局、办学规模等情况适时调整,分类名单实行“一年一定”,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实际考核指标及细则,也会每年征求教委各科室意见适时调整。
下一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联 系 人:施 茜
联系电话:15023245118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改进完善年度考核办法 |
长期坚持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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