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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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3 17:50:02

龙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全教育平台”“三宽教育”等完成率考核建议》(第421号)收悉。区教委办理意见如下:

我区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宪法小卫士”“三宽教育”“红领巾讲解员”“人人通空间”等平台对向学生及家长推送法治、安全、德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了学生受教育的渠道,指导家庭更好抓好孩子的教育,健全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为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帮助。经核查,我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仅对班主任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授课(主要是转发网站系统推送的学生安全专题教育资源)进行了量化考核,未对学生参学率进行要求。“三宽教育”“红领巾讲解”“人人通空间”也未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完成。“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是“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线上组成部分,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具体要求。每年教育部要对各省市学生参与情况进行排名,重庆市教委参照教育部模式对区县进行排名通报,我区虽定期对学校参与情况进行晾晒,但未纳入考核指标。当前,我们采取鼓励学生自愿参与线上测试方式来巩固法治知识学习教育成果,从小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宣传,告知学校不得强行以任务形式要求学生、家长限期完成平台信息浏览、视频观看等,倡导学生、家长参与,共同做好孩子的成长教育工作。学校要指导班主任教师利用午间休息、班队会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观看平台视频,利用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室让学生参与网上学习活动,减少对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的依赖,更好地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613

联系人:曹前刚

联系电话:1398372498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区教委加强对平台使用宣传,纠正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参与平台学习不当行为。

长期坚持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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