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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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2 17:40:11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杨昌龄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江津区全面推进校园社工服务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经与区民政局研究协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于你所提的问题“目前社工在与学校建立专业关系进驻学校开展服务上面临重重阻碍,难以及时接触到‘问题学生’,服务覆盖深度有待加强。”我委从社工服务进校园以及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情况来进行回复。

(一)社工服务进校园的情况

按照区委、区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217)要求,要推进校园社工服务进校园,需要多方协调,“应于当年1月底前报区教委备案,区教委对活动涉及的时间、对象、规模等进行必要统筹调整。”今年春季学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江津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深入部分学校免费为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服务,并对问题学生实施干预。

(二)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心理困境儿童关护工作,连续4年把开展心理困境儿童关护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成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现场会。江津区教委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这一领域的工作。20238月区教委和区民政局积极推进成立了江津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与团区委紧密合作的江津区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这些机构为青少年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三)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全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备率均已达100%,近三年每年对小学高年级以上中小学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每年组织专兼职教师参加培训200人次以上,5名教师入选全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面向小学高年级以上中小学生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全年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不少于200人次,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扩大服务范围,按相关文件要求将校园社工服务覆盖到有需求的学校,确保学生能享受到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徐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612

联系人:张洪

联系电话:1399632348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面向小学高年级以上中小学生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

202412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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