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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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05 16:43:28

况文凤代表:

您好!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63号《关于教育部门对学生教育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对于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区教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现将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转发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明确教育教学行为、招生行为、学校收费行为、社会事务进校园等要求。

二是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印发《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重点规范16条办学行为,学校严格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形成学区(学校)问题整改台账,切实消除不规范的行为。加大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不规范办学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教师和个人,取消各级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教育系统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集中整治行动,对“向家长宣传以及变相宣传征订其他教辅资料的;在家校联系人群发布有关推荐教辅资料相关言论的;引导、暗示学生在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的;变相利用家委会统一收费购买教辅材料的,家长“被自愿”购买教辅材料的等行为”进行清理。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处理、总结巩固四个阶段进行专项整治。学校与每一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郑重承诺远离“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现象。同时,要重点明确违纪处罚办法等,确保《承诺书》真正具有约束性。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区教委采取明察与暗访、经常性与不定期、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结合群众举报、网络投诉,深入学校进行检查。采取跟踪走访和领导包校等工作措施,加强对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管,有效杜绝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情况。

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徐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524

人:李娅

联系电话:1898389718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督查

已落实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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