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8 17:36:52 大 中 小
周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未成年人防性侵的建议》(第72号建议)已收悉。首先向您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表示衷心感谢。经商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对建议中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建议中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当前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我们今后工作有很大的帮助,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教育课程体系的问题。
一是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和学习,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区教委积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同时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和新生入学教育课程。2022年我委先后选派40名教师参加教育部、市教委组织的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法治教师的专业素养。
二是全区各学校贯彻实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落实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以案说法,警示教职工规范言行,严守师德和法律底线,营造知法守法、懂法授法的良好局面。
三是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7〕10号)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要求,区教委要求各学校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观看教育片、板报等对学生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以家长会、学校开放日、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家校共育活动,对家长开展普法工作,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法治安全教育。我为积极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到校为师生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宣传。联合政法各部门、妇联、志愿者队伍开展了“平安小课堂”“护校安园”“防性侵”“春蕾计划”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
四是区司法局通过“江津微普法”青少年专版方式进行相关法治宣传2期,以“津津说法”方式开展宣传防性侵教育;制作深受青少年喜爱的法治文创产品2万套。
二、强化家庭教育中父母责任意识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不仅仅是社会的责任,法律的义务,学校的职责,也是每一个父母必须倾尽心力做到的事情。
区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幼家校共育工作的通知》(津教发〔2020〕94号)、区法院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法发〔2022〕2号)、区妇联印发了《关于印发江津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妇发〔2021〕12号)等文件,深入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在妇女儿童中心挂牌成立江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区妇联、区法院指导建设了区级家庭教育指导站2个,各镇(街道)依托妇联办公阵地,规范化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30个,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家庭教育工作。
区妇儿工委办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荐江津区家庭教育智库专家的通知》,在全区遴选专家建设“江津区家庭教育专家智库”,健全“江津区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现有专家、讲师57人,该讲师团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安全教育三个类别,从2022年开始开展防性侵教育安全实践活动18场次、“问题家庭”父母集中指导服务10余场。
区公安局促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结合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推动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困境、父母离异、隔代抚养等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和教育,会同民政、妇联、学校等单位和基层组织督促相关监护人落实法定责任。
区教委、区法院、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单位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家访、院坝会、学校家长会等载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积极开展家庭性教育,加强儿童预防性侵害教育宣传,改变家长对性知识的隐晦暗喻、羞于启齿的态度。2022年共计组织开展家教分享会、家庭教育讲座、安全自护讲座等活动600余场次,发放儿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1.2万余份,提高家长对预防性侵教育认识的重要性以及普及预防性侵的知识和技能,提升了全区家庭教育水平。
三、关于构建儿童防性侵安全体系的问题。
区公安局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强制报告义务,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能力。发现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区公安局深化宣传教育,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推动防拐、防欺凌、防性侵等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今年以来已开展宣传教育156次。同时择优选派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等。
区教委强化强制报告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通知》(津教发〔2022〕70号)文件,强调学校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成绩,取得了实效。同时联合宣传、公安、文旅、城管、市场监管等单位不定期开展校区周边环境整治,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针对涉校涉生不稳定因素,对校园周边企业、商铺、住户等进行摸排,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区司法局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江津区普法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并建成江津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
全区学校严把“入门关”,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宿管员、校园保安、保洁员等临聘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防止校外人员入校实施侵害,预防学生外出被人侵害。在最大程度上强化事前预防,从源头减少侵害未成年案件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多方面、多机构,需要家校社协同管理、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构建全方位的预防和保护体系,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联合相关部门做深做细相关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再次感谢您对江津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徐宁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联 系 人:兰礼会
联系电话:13996474768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全区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 |
长期坚持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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