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02 15:47:16 大 中 小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政策及申请流程
一、受理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校车许可审批表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编码证书) | 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机动车行驶证 | 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校车运行方案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 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交强险、商业险 | 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三、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审核 | 3个工作日 |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另外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
回复意见 | 3个工作日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
审查 | 5个工作日 | 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2、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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