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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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17:15:46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职业学校:

现将《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5331


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9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经研究,决定举办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美育润心艺启未来”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中职学生

三、活动阶段安排

(一)20254月—5月初,学校开展活动阶段。各学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结合学生课余生活和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发动和组织人人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的艺术类展演(展示)。学校要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做到统一要求和班级特色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活动和社区联动相结合,艺术教师岗位练兵与指导学生艺术实践相结合,多形式向社会及家长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

(二)20255月中旬,开展区级现场展示活动。

(三)20255月下旬,根据区级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展示的单位及作品。

四、比赛项目

分为校园集体舞、戏剧表演、校级合唱、课堂器乐。每个项目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

五、参赛办法

所有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现场比赛,初级中学至少报1支参赛队,高完中分初中、高中各报1支参赛队,小学以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报送 2-5支参赛队,参赛细则见附件1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小学分AB组排名(小学A组:几江学区、鼎山学区、圣泉学区、德感学区、双福学区;其余学区为小学B组),高完中与初级中学分开排名。

(一)参赛单位奖:根据各类别参赛数量及质量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一等奖25%,二等奖35%,三等奖40%设置。

(二)参赛学生奖:按照集体奖等次为每个参赛学生颁发相应等次的学生获奖证书。

(三)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按照集体奖等次颁发相应等次的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区、中学校要加强统筹,尽量每个项目上报数量要科学、均衡,全面展示各学校的风采。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制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开展好校级赛事,并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参加区级现场展示活动,须为每个参展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好比赛期间教师和学生的食宿、交通、赛务和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资料报送,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学区为单位、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在202543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6)传指定邮箱,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交区教委基教科206办公室。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区教委基教科白晶,联系电话:47534846;邮箱:281996678@qq.com

附件:1.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校园集体舞、戏剧表演、合唱评选实施细则

2.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报名表

3.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戏剧表演报名表

4.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校级合唱报名表

5.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课堂器乐报名表

6.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参赛单位

汇总表


附件1

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

校园集体舞、戏剧表演、校级合唱、课堂器乐评选实施细则

一、校园集体舞

(一)评选内容

每支队伍必须完成1个规定作品、1个自选作品。

1.规定作品:教育部推广的第一套、第二套校园集体舞作品,或中央民族大学创编的民族韵律操《花开中华》(小学组)、《爱我中华》(初中、高中组),选择其一进行展示。

2.自选作品:创编校园集体舞,可根据地方特色或学校艺术特色展示其内容,音乐可剪辑,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参评对象及办法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每个队伍30-40人(其中男、女生各半)。

3.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规定作品和自选作品须由同一批学生完成。

4.规定的参评作品须严格遵循规范的示范动作,不得改编。两个参评作品允许在队形、服饰、组合和进出场等方面作个性展示;自选作品可使用小型手持道具,不得使用大型道具、背景板等。

二、戏剧表演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以学校为单位参评,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表演形式和要求

1.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形式。

2.表演人数不超过20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参赛节目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三、校级合唱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以学校为单位参评,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每支队伍人数限42人以内(含指挥、伴奏各1名)。学生参评资格由各参评学校及学区负责,若存在资格问题,一经举报及查实取消评选成绩并通报批评。

3.曲目:每支参评队伍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若歌曲演绎需要,可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四、课堂器乐

(一)参评内容及要求

课堂器乐评选活动分为合奏和小合奏。合奏(以学校代表队为单位)可以一种课堂乐器演奏,也可以几种课堂乐器混合演奏。每支乐团(队)须演奏2首曲目,合奏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表演队伍中可加入课堂小型打击乐器。合奏和小合奏时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二)参评对象及要求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两个组别。

2.人数:合奏乐团(队)人数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50人(均不含钢琴伴奏和指挥,钢琴伴奏和指挥须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小合奏人数为3-8人。

3.每支乐团(队)须由同一学校师生共同完成。


附件2

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报名表

学校全称(盖章):                       填报人:

组别

节目名称

(规定)

(自选)

节目时长

(规定)

(自选)

表演人数

男:女:总:

男:女:总:

指导教师

节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备注:1.“组别栏在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3个组别中对应填写。2.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请按正确顺序填写。3.“班级栏填写小学(初中、高中)X年级X班。


附件3

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戏剧表演报名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节目名称

表演形式

节目时间

组别

演员人数及姓名

(男:人,女:人)

姓名:

伴奏形式

是否原创节目

创编人员

名单

作词(编剧):

指导教师姓名(限三人内)

作曲:

节目简介

备注

注:“表演形式”按文件要求填写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4

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校级合唱报名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手机

备注

节目负责人

指导教师

钢琴伴奏

班级人数

男:

女:

总:

曲目名称

曲目1

演出

时长

曲目2

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5

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课堂器乐报名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手机

备注

节目负责人

指导教师

钢琴伴奏

人数

男:

女:

总:

曲目名称

曲目1

演出

时长

曲目2

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6

江津区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参赛单位汇总表

学区/中学校(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名称

参赛组别

参赛类别

作品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如:小学组

班级合唱/校级合唱/戏剧

初中组

高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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