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4 20:11:01 大 中 小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现将《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9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学生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4〕19号)要求,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经研究,决定举办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美育润童心 筑梦向未来”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中职学生。
三、活动阶段安排
(一)2024年3月—5月初,学校开展活动阶段。各学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结合学生课余生活和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发动和组织人人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的艺术类展演(展示)。学校要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做到统一要求和班级特色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活动和社区联动相结合,艺术教师岗位练兵与指导学生艺术实践相结合,多形式向社会及家长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
(二)2024年5月中旬,开展区级现场展示活动。
(三)2023年5月下旬,根据区级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展示的单位及作品。
四、比赛项目
(一)学生类: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两类,每个项目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学校)。
(二)教师类:教师合唱
五、参赛办法
(一)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现场比赛,初级中学报1支参赛队,高完中分初中、高中各报1支参赛队,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报送 2-5支参赛队,参赛细则见附件1。
(二)教师合唱
1.人数:每个合唱队人数限42人以内(含指挥、伴奏)。参赛者必须是在职在编的教师,若存在资格问题,一经举报及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2.曲目:每支参赛队伍演唱2首曲目,其中至少1首中国曲目;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3.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伴奏和指挥均由在职在编教师担任。
六、奖项设置
(一)参赛单位奖:根据各类别参赛数量及质量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一等奖25%,二等奖35%,三等奖40%设置。
(二)参赛学生奖:按照集体奖等次为每个参赛学生颁发相应等次的学生获奖证书。
(三)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按照集体奖等次颁发相应等次的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区、学校要加强统筹,上报数量要科学、均衡,全面展示各学校的风采。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制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开展好校级赛事,并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参加区级现场展示活动,须为每个参展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好比赛期间教师和学生的食宿、交通、赛务和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学生类比赛,小学以学区为单位、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在2024年4月22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2、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到指定邮箱,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交区教委基教科221办公室。
(四)教师合唱以学校为单位自愿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区教委基教科罗莉娟,联系电话:19122658755,47534846;邮箱:934072599@qq.com。
附件:1.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评选实施细则
2.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报名表
3.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报名表
4.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参赛单位汇总表
附件1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
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评选实施细则
一、校园集体舞
(一)评选内容
每支队伍必须完成1个规定作品、1个自选作品。
1.规定作品:教育部推广的第一套、第二套校园集体舞作品,或中央民族大学创编的民族韵律操《花开中华》(小学组)、《爱我中华》(初中、高中组),选择其一进行展示。
2.自选作品:创编校园集体舞,可根据地方特色或学校艺术特色展示其内容,音乐可剪辑,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参评对象及办法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每个队伍30-40人(其中男、女生各半)。
3.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规定作品和自选作品须由同一批学生完成。
4.规定的参评作品须严格遵循规范的示范动作,不得改编。两个参评作品允许在队形、服饰、组合和进出场等方面作个性展示;自选作品可使用小型手持道具,不得使用大型道具、背景板等。
二、班级合唱
(一)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围绕主题,以班级歌咏活动和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为抓手,开展全体学生参与的校园艺术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抒发梦想,通过生动有趣的校园展示活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升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展现中小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二)形式及要求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各1名),学生参评资格由各参评学校及区县教委负责,若存在资格问题,一经举报及查实取消评选成绩并通报批评。
3.曲目:每个参评班级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紧扣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合唱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若歌曲演绎需要,可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附件2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报名表
学校全称(盖章): 填报人:
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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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
(规定) |
(自选) | ||
节目时长 |
(规定) |
(自选) | ||
表演人数 |
男:女:总: |
男:女:总: | ||
指导教师 |
||||
节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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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班级 | |
备注:1.“组别”栏在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3个组别中对应填写。2.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请按正确顺序填写。3.“班级”栏填写小学(初中、高中)X年级X班。
附件3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报名表
学校(盖章): 组别: 班级:
姓名 |
性别 |
手机 |
备注 | ||||||||
节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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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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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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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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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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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男: |
女: |
总: | ||||||||
曲目名称 |
曲目1: |
演出 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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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2: | |||||||||||
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 |||||||||||
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4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参赛单位汇总表
学区/中学校(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名称 |
参赛组别 |
参赛类别 |
作品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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