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学生管理>学生评优奖励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4 20:11:01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现将《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322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9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学生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419)要求,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经研究,决定举办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美育润童心 筑梦向未来”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中职学生。

三、活动阶段安排

(一)20243月—5月初,学校开展活动阶段。各学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结合学生课余生活和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发动和组织人人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的艺术类展演(展示)。学校要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做到统一要求和班级特色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活动和社区联动相结合,艺术教师岗位练兵与指导学生艺术实践相结合,多形式向社会及家长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

(二)20245月中旬,开展区级现场展示活动。

(三)20235月下旬,根据区级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展示的单位及作品。

四、比赛项目

(一)学生类: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两类,每个项目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学校)。

(二)教师类:教师合唱

五、参赛办法

(一)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现场比赛,初级中学报1支参赛队,高完中分初中、高中各报1支参赛队,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报送 2-5支参赛队,参赛细则见附件1

(二)教师合唱

1.人数:每个合唱队人数限42人以内(含指挥、伴奏)。参赛者必须是在职在编的教师,若存在资格问题,一经举报及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2.曲目:每支参赛队伍演唱2首曲目,其中至少1首中国曲目;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3.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伴奏和指挥均由在职在编教师担任。

六、奖项设置

(一)参赛单位奖:根据各类别参赛数量及质量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一等奖25%,二等奖35%,三等奖40%设置。

(二)参赛学生奖:按照集体奖等次为每个参赛学生颁发相应等次的学生获奖证书。

(三)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按照集体奖等次颁发相应等次的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区、学校要加强统筹,上报数量要科学、均衡,全面展示各学校的风采。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制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开展好校级赛事,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参加区级现场展示活动,须为每个参展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好比赛期间教师和学生的食宿、交通、赛务和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学生类比赛,小学以学区为单位、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在2024422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2、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到指定邮箱,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交区教委基教科221办公室。

(四)教师合唱以学校为单位自愿申报,截止时间2024329日。

联系人:区教委基教科罗莉娟,联系电话:1912265875547534846;邮箱:934072599@qq.com

附件:1.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评选实施细则

2.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报名表

3.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报名表

4.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参赛单位汇总表


附件1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

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评选实施细则

一、校园集体舞

(一)评选内容

每支队伍必须完成1个规定作品、1个自选作品。

1.规定作品:教育部推广的第一套、第二套校园集体舞作品,或中央民族大学创编的民族韵律操《花开中华》(小学组)、《爱我中华》(初中、高中组),选择其一进行展示。

2.自选作品:创编校园集体舞,可根据地方特色或学校艺术特色展示其内容,音乐可剪辑,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参评对象及办法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每个队伍30-40人(其中男、女生各半)。

3.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规定作品和自选作品须由同一批学生完成。

4.规定的参评作品须严格遵循规范的示范动作,不得改编。两个参评作品允许在队形、服饰、组合和进出场等方面作个性展示;自选作品可使用小型手持道具,不得使用大型道具、背景板等。

二、班级合唱

(一)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围绕主题,以班级歌咏活动和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为抓手,开展全体学生参与的校园艺术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抒发梦想,通过生动有趣的校园展示活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升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展现中小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二)形式及要求

1.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各1名),学生参评资格由各参评学校及区县教委负责,若存在资格问题,一经举报及查实取消评选成绩并通报批评。

3.曲目:每个参评班级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紧扣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合唱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若歌曲演绎需要,可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附件2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报名表

学校全称(盖章):                       填报人:

组别


节目名称

(规定)

(自选)

节目时长

(规定)

(自选)

表演人数

男:女:总:

男:女:总:

指导教师




节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备注:1.“组别栏在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3个组别中对应填写。2.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请按正确顺序填写。3.“班级栏填写小学(初中、高中)X年级X班。


附件3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报名表

学校(盖章):     组别:    班级:   


姓名

性别

手机

备注

节目负责人





班主任





指导教师













指挥





钢琴伴奏





班级人数

男:

女:

总:

曲目名称

曲目1

演出

时长


曲目2

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4

江津区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周参赛单位汇总表

学区/中学校(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名称

参赛组别

参赛类别

作品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