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07 17:45:40 大 中 小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
现将《江津区2022年中小学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江津区202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9号)精神,切实推进中小学美育工作,促进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品质提升和示范交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2年中小学学生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活动主题
以“喜迎二十大”为主题,唱响新时代主旋律,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
二、活动项目
(一)学生美育实践活动
分为校园集体舞、合唱类和器乐类。
(二)教师岗位练兵活动
江津区农村小学音乐美术教师现场课评选(11月,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三、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各校开展活动(2022年5月上旬)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区级比赛(2022年5月中下旬)
视疫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比赛活动。若无法开展现场活动,则根据参赛项目视频进行评比。
(三)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艺术活动月。(2022年5月下旬)
五、参赛办法
(一)校园集体舞、合唱比赛、器乐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每个学区报1—4支参赛队参赛(具体见附件4),且每项不超过2支参赛队;每所中学至多报3支参赛队,且每项只能报1支参赛队。
(二)各学区、中学务必在2022年5月22日(周日)前,将各类比赛报名表、参赛视频等资料报区教委基教科217处,逾期不再参评(具体要求见附件1-3)。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小学以学区为单位报送。
六、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区、学校开展的展演活动组织情况(包括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等材料)进行评选。其中学区不超过5个,小学和中学均不超过10个。
(二)按项目类别、参赛数量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原则上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三)获一、二、三等奖的参赛节目,均设指导教师奖,且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
(二)参加区级现场比赛的,须为每个参赛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带队,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安全。
联系人:周博 电话:47532002
附件:1.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评选实施细则
2.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合唱类评选实施细则
3.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器乐类评选实施细则
4.各学区参赛队伍基本推荐数量
附件1
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
比赛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二、评选形式
以现场赛的评选方式进行评选。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开展,则按上交的视频进行评选。
三、评选内容
每支队伍必须完成1个规定作品、1个自选作品。
(一)规定作品:教育部推广的第一套、第二套校园集体舞作品,或中央民族大学创编的民族韵律操《花开中华》(小学组)、《爱我中华》(初中、高中组),选择其一进行展示。
(二)自选作品:创编校园集体舞,可根据地方特色或学校艺术特色展示其内容,音乐可剪辑,时长不超过5分钟。
四、参评对象及办法
(一)组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二)人数:每个队伍30-40人(其中男、女生各半)。
(三)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规定作品和自选作品须由同一批学生完成。
(四)规定的参评作品须严格遵循规范的示范动作,不得改编。两个参展作品允许在队形、服饰、组合和进出场等方面作个性展示;自选作品可使用小型手持道具,不得使用大型道具、背景板等。
(五)区教委推送小学组2支队伍,初中组、高中组各1支队伍参加市级评选。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赛学校用U盘报送各个组别的参展视频。节目视频报送要求:采用MP4或MPG格式(压缩宽带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单个节目大小不超过1G。视频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合成配音,并以“节目名称(组别-规定/自选)”命名。U盘内需提交报名表(见附表1-1、1-2)和参展节目视频,文件名需改为固定格式:江津区-单位-项目-组别。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否则视为无效视频,取消评选资格。
(二)各参赛学校须在5月22日(星期日)前,将参展视频及报名表(见附表1-1、1-2)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照片)等相关参展资料报区教委基教科217,逾期不再参评。
联系人:周博 电话:47532002
附表:1-1.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视频评选节目汇总表
1-2.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视频评选节目信息报送表
附表1-1
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视频评选节目汇总表
学校全称/学区全称(盖章):
组别 |
学校名称(全称) |
规定作品名称 |
自选作品名称 |
自选作品时长 |
指导教师(限3名) |
备注 |
小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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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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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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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 |
领队(联络员): 联系电话:
附表1-2
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视频评选
节目信息报送表
学校全称/学区全称(盖章): 填报人:
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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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
(规定) |
(自选) | ||
节目时长 |
(规定) |
(自选) | ||
表演人数 |
男: 女: 总: |
男: 女: 总: |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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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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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学生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班级 | |
备注:1.“组别”栏在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3个组别中对应填写。2.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请按正确顺序填写。3.“学生班级”栏填写小学(初中、高中)X年级X班。
附件2
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
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二、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结合我市中小学学生艺术活动月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优势,以班级歌咏活动和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为抓手,开展全体学生参与的校园艺术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抒发梦想,通过生动有趣的校园展示活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升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展现中小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三、活动形式
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评选,分为班级合唱和校级合唱。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开展,则按上交的视频进行评选。
四、参评对象及要求
分为班级合唱和校级合唱。
(一)班级合唱
1.分组: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各一名),学生参评资格由各参评学校及区县教委负责,若存在资格问题,一经举报及查实取消评选成绩并通报批评。
3.曲目:每个参评班级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紧扣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合唱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若歌曲演绎需要,可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5.区教委报送小学组2支队伍、初中组和高中组各1支队伍参评。
(二)校级合唱
1.分组: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2.人数:以学校为单位参评,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每支队伍人数限42人以内(含指挥、伴奏各一名)。学生参评资格由各参评学校及区县教委负责,若存在资格问题,一经举报及查实取消评选成绩并通报批评。
3.曲目:每支参评队伍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若歌曲演绎需要,可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5.区教委报送小学组2支队伍、初中组和高中组各1支队伍参评。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赛学校用U盘报送各个组别的参评视频。节目视频报送要求:采用MP4或MPG格式(压缩宽带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单个节目大小不超过1G。视频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合成配音,并以“节目名称(项目-组别)”命名。U盘内需提交报名表(见附表2-1、2-2、2-3)和参评节目视频,文件名需改为固定格式:江津区-单位-项目-组别。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否则视为无效视频,取消评选资格。
(二)各参赛学校须于5月22日(星期日)前,将合唱节目视频及报名表(见附表2-1、2-2、2-3)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照片)等相关资料报区教委基教科217,逾期不再参评。
联系人:周博 电话:47532002
附表:2-1.重庆市江津区中小学合唱艺术节活动视频评选报名
汇总表
2-2.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比赛报名表
2-3.2022年江津区中小学生校级合唱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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