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概况>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11:37:50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暨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教委文件要求,全面扎实做好我区各级各类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91—910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各级各类各校自查;各责任督学定点督导;各学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各类学校全覆盖督查;区教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听、查、看、访,重点是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指导解决问题。

四、督导检查安排

(一)学校全面自查。聚焦疫情防控、开学保障、安全稳定、重点工作推进等内容。一是所有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二是责任督学对大规模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等开展重点督导,了解真实情况。

(二)学区检查。各学区管理中心按要求对开学重点工作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

(三)督导检查。区教委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份方式,分片开展开学工作实地督查,督查结束后简要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意见。

详细检查要点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各校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高度警惕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围绕开学检查相关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秋季开学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顺利开学。

(二)突出重点,确保收到实效。各督导检查组要围绕重点内容强化督查、强化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一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个别询问等方式,找问题、察实情、访民意、办实事,真正为学校和广大师生排忧解难,确保检查收到实效。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各督导组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学区管理中心、各委管中学校、区直属学校对照督导内容,梳理各校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学区汇总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不是把辖区内各校打包一起上传),于93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件报送邮箱jjjydds@126.com。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开学基本情况、工作举措、存在问题与措施建议。联系人:周华军,电话:47545501

附件:1.江津区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分组情况

2.江津区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