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22 10:16:46 大 中 小
江津府函〔2024〕137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23年
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的函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送2024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函》(渝教函〔2024〕113号)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严格对照评估要点,对区政府2023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现按要求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23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详见附件)报送你处。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23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2023年以来江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着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领导管理教育工作情况。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定期召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3年以来,召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审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江津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实行部门履职报告制度,推动解决教育重大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完善定期研究教育重大问题机制。2023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教育重大问题和教育工作会议9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共深入教育一线调研10次。
三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区设立党委或党总支的学校实现书记、校长分设和书记、校长、园长“一肩挑”全覆盖。
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聘请161名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各部门通过组建宣讲团队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到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1245场次。
二是深化校园周边治理。区扫黄打非办、区教委等10个部门开展联合整治2次、单项检查数次,查处、取缔多处校园周边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出版物、抽奖、玩具等销售行为。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开展“五类学生”排查,对易受性侵学生重点摸排并建立台账,面向家长加强宣传,针对性开展防范教育。完善关爱机制,对遭受性侵、欺凌的学生及时实施心理干预,加强隐私保护,必要时予以转学。
四是持续规范办学行为。实施课后服务八项试点,全面推行“5+2”模式;严格执行使用教辅资料相关规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开展规范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3.坚持教育优先投入,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
一是实现“两个只增不减”。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58996.21万元,较2022年增长了2.55%。中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2022年分别增长8.69%、1.82%、4.58%、5.00%、9.61%。
二是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根据学生人数学校规模安排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市级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另按住宿生人数每人每年安排300元公用经费,对不满100人的学校按100人预算拨付公用经费,此外还安排300万元补助小规模学校。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按规定比例足额落实区县承担资金。加强资金统筹,按项目需求合理进行资金分配并足额下达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中央和市级直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全面加强教育数字化建设。
实施江津区校园网升级改造专项规划,计划2022年至2025年改造100所中小学校园网。现已累计完成校园网改造23所,计划2024年继续改造22所、2025年改造55所。教育城域网链路覆盖520个单位,实现万兆到校、千兆到楼、百兆到班的网络体系。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2.4间。教师和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实现全覆盖。新增信息化预算投入1563.98万元。
(三)统筹推进教育发展情况。
5.着力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一是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3年新认定7所、续认定219所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7.47%;新增公办幼儿园1所增加公办学位360个;将普及普惠评估涉及幼儿园的重点指标与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相结合,对96所园(点)进行实地督导;对209个年检对象开展年检工作,对70余所幼儿园进行现场抽查;投入资金约620万元实施14所幼儿园约33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维修改造工程;公办园临聘教师缴纳五险占比达92.53%。
二是有序提升义务教育优惠均衡发展。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截止2023年已投入17亿元实施14个建设项目,正在推进投资约6.9亿元的8个建设项目。对大班额进行销号管理,整改了77个大班额。建立集团化办学工作月报制度,召开集团化办学经验交流座谈会,建成覆盖32所成员校的5个中学教育集团、覆盖53所成员校的5个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占比达到66.9%。交流轮岗教师521人,占符合条件教师的25.6%,其中优质教师139人,占交流轮岗教师的26.7%。推进重庆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普及,教师注册率达到100%;多元化应用智慧教育平台场景,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优秀资源评选、义务教育阶段优秀作业设计评选等活动;2023年获市级精品课学科课程类47节、实验教学类8节,获部级精品课学科课程类12节、实验教学类2节,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扩展。
三是加强特殊教育工作。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编制23名,实有教师24人(含1名交流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2%,特殊教育专业毕业18人占75%,市级骨干教师1人,区级骨干4人。按要求落实特殊教育学生生均经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260人、随班就读682人,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为98.42%。通过电话访谈256名送教上门学生家长,满意率达95.2%。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截止2023年底,全区3100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零辍学。
6.持续推进“双减”各项任务。
一是健全校外培训专门协调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19个部门和30个镇街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小组、五个工作专班,确定了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审批专项工作协调机制,2023年审批文化艺术类4家、体育类2家,联合审批率达100%。
二是开展校外培训宣传治理。开展信访稳定周年宣传、平安消费专项治理和火灾专项排查治理等行动,发放宣传单近6000份、为群众解疑逾400人次,督促整改消防问题18起。
三是全面推行“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进入“综合平台”培训机构168家,从业人员审核通过率达100%,缴纳风险保证金3250余万元,家长通过平台购课产生订单10000余个,预收费资金监管945万余元,家长自主购课、消课知晓率达80%以上。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聘请12名校外培训监督员和学区网格管理员,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全区域、全时段监管。累计派出校外培训规范办学检查780人次,检查机构1200余所次,下发6张约谈通知书,责令整改违规行为36起,清退培训学费4万余元,纳入黑名单公示10例。立案查处1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8000元;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培训机构1所。
7.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各项指标均达标。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区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内两所委管中职学校,重庆工商学校生均用地面积45.95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5.34平方米,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校园生均用地面积36.89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3.7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师生比、仪器设备值、图书等指标均已达标。
8.强化学生卫生服务和体、美、劳工作。
一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23年自主投入资金380.84万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困难学生9861人次。
二是加强近视防控和体质健康工作。区领导带队调研学校近视防控试点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期,向学生及家长推送近视防控知识10余篇,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班级“视保员”监督手册3500余册,在31所学校积极探索运用坐姿矫正等适宜技术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工作,2023年学生总体近视率较2022年度下降0.52%,学生体质标准达标优良率为27.6%。全区中小学现有专(兼)职校医和卫生技术人员18名(其中专职人员13名),兼职保健教师覆盖率已达100%。
三是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连续3年把“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区级重点民生实事,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备率、心理健康课程开设率均已达100%;2023年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参加各级培训600余人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分两轮对小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印发心理健康宣传资料10万份,全区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2.6%。
四是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全面实施。开展文化艺术节活动40余场,参与学生约6万余人。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江津中学心理社团、江津二中排球社团、江津八中剪纸社团获评市优秀学生社团;积极打造各类美育特色学校,2023年新培育市级特色学校2所;18所学校在市2023年中小学生艺术活动月中获奖,4所学校在市第七届小梅花戏剧展演活动中获奖。
9.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好教师工资待遇。2023年,我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12807元/月,全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12584元/月。
二是常态开展师德师风整治。印发《江津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十个一”集中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学校(含民办)和校外培训机构全覆盖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一次宣誓、发送一条警示提醒等日常浸润,抓好师德师风常态化教育。开展推荐“渝”见江津好老师专题宣传人选活动,对31名优秀教师进行推介展示,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三是切实做好教师减负工作。发布《2023年中小学教师减负相关事项备案清单》,其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12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7项、报表填写统计调研事项16项、培训事项8项,比2022年所有项目均有减少。2023年首次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中小学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申报中职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人不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7月正式启用重庆智慧人社一体化管理平台,完成系统中初次岗位设置,完善个人信息维护,所有人事管理业务均转为线上办理。
(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情况。
10.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一是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3次分别对校园电信诈骗、招生安全稳定、暑假学生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研究。
二是落实学校安全责任。2023年,由分管副区长组织22个区级部门和单位、30个镇街召开了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进行专题部署。联合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2次、开展校车安全专题培训9次,对全区校车司机开展毛发毒检,全部为阴性。多部门多次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卫生检查和周边环境治理。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公办校园专职保安1151人,完善防冲撞等设备设施,一键报警、视频监控、护学岗建设达到100%。对600余名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法制安全科长开展安全业务培训。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2023年,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14次,形势研判会12次。重点对民办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加强检查。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家校沟通,确保学生离校安全监管不缺失。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办学硬件条件还需改善。城区学校建设力度仍需加大;部分学校新一代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还需加快;部分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幼儿园的占地面积、园舍面积、活动面积离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还显不足。
(二)办学水平还有差距。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覆盖面还需扩大;校际间办学水平差异明显;教师干部队伍活力还需增强;部分民办幼儿园教师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教育评价改革过程性评价水平还不够高。
(三)“双减”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个别学校作业设计与管理有待优化;少数乡村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仍有个别“隐形变异”校外培训机构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学校规划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创建为契机,根据人口变动趋势适时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布局。结合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等情况,精准实施教师编制周转,补齐教师结构性短板,有序推动教师交流。
(二)以评价改革为突破,提升办学水平。创新评价工具,分类分层完善评价制度、评价细则和工作机制;加强教师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发挥好集团化办学优势扩大优质资源共享面。
(三)持续巩固“双减”治理成效。深入开展“双减”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优秀课后服务案例推广,校内提质工作做到减负不减质,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强化部门联动,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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