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概况>财务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本级)及教育系统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07 10:39:33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津区教育二级预算单位128个,承担着学前、小学、初中教育教学任务.

(一)学前教育职能职责

1.负责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体智力协调发展。

2.与家庭、社区和小学校合作,丰富和拓展幼儿教育资源,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3.照管在园幼儿生活,培养幼儿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习惯。

4.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和教育,保障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协助卫生部门开展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

5.开展体、智、德、美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6.开展保育教育研究活动,总结保教经验,探索保教新方法,提高保教水平;

7.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承担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幼儿安全。

8.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并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9.承担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的相关社会服务。

10.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小学教育职能职责

1.负责实施小学校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承担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加强探索学科教学新模式,探索课标制定、教材使用与考试评价的衔接。以现代教学技术为支撑,以小学校新课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现小学校教育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八个学习领域的所有必修课程。

3.负责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负责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5.承担为学生减免学杂费、课本费及教辅资料费,为贫困学生提供政策性扶助。

6.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

7.承担从事小学校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教学的相关社会服务。

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初中教育职能职责

1.负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承担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加强探索学科教学新模式,探索课标制定、教材使用与考试评价的衔接。以现代教学技术为支撑,以中学新课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现中学教育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

3.负责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负责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5.承担为学生减免学杂费、课本费及教辅资料费,为贫困学生提供政策性扶助。

6.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

7.承担从事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情。

(四)单位构成

2025年,教育系统预算单位143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5个,二级预算单位128个。机关内设12个职能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6个,包括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技装中心、区资健中心、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区老年大学。其中区技装中心、区资健中心、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区老年大学经费预算到区教委。区教委所属公办学校(幼儿园)共260所:完全中学11所(其中市级重点中学5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国家级示范中职和重点中职各1所)、初级中学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完全小学101所、幼儿园11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门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76401人,在职在编教职工10107人,退休教职工 人。民办学校110所:初中1所(中山外语学校,单位保留,但未招生)、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京师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永存学校)、小学2所(澄心小学、兴旺小学)、幼儿园105所;在校学生15715人,在职教职工2188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218,578.01万元,支出总计218,578.01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184.23万元, 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资金和专户结转资金增加,加大教育投入。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218,578.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33.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184.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4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367.9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84.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54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4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444.31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37.33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218,578.01,其中:教育支出165,43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7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0.68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84.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385.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1.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10,776.11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210,776.11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591.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731.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31.61万元,比2024年增加754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80.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4年增加496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39,751.5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维修,比2024年增加258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金额较大。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滨江四牌坊体育彩票公益金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对外开放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本级)及教育系统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1.66万元,比2024年减少2.8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3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7.66万元,比2024年减少4.88万元,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21万元,比2024年增加2.99万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1023.91万元,比上年增加5007.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40.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30.4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9.4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155.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瑞璇       联系方式:  023—475274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