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6 19:13:54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津区教育二级预算单位142个,承担着学前、小学、初中教育教学任务,其职能职责是:
(一)学前教育职能职责
1.负责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体智力协调发展。
2.与家庭、社区和小学校合作,丰富和拓展幼儿教育资源,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
3.照管在园幼儿生活,培养幼儿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习惯。
4.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和教育,保障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协助卫生部门开展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
5.开展体、智、德、美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6.开展保育教育研究活动,总结保教经验,探索保教新方法,提高保教水平;
7.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承担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幼儿安全。
8.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并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9.承担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的相关社会服务。
10.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小学教育职能职责
1.负责实施小学校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承担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加强探索学科教学新模式,探索课标制定、教材使用与考试评价的衔接。以现代教学技术为支撑,以小学校新课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现小学校教育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八个学习领域的所有必修课程。
3.负责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负责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5.承担为学生减免学杂费、课本费及教辅资料费,为贫困学生提供政策性扶助。
6.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
7.承担从事小学校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教学的相关社会服务。
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初中教育职能职责
1.负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承担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加强探索学科教学新模式,探索课标制定、教材使用与考试评价的衔接。以现代教学技术为支撑,以中学新课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现中学教育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
3.负责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负责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5.承担为学生减免学杂费、课本费及教辅资料费,为贫困学生提供政策性扶助。
6.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
7.承担从事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单位构成
2022年江津区教育二级预算单位142个。2022年,教育系统预算单位157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5个,二级预算单位142个。机关内设12个职能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6个,包括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技装中心、区资健中心、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区老年大学。其中区技装中心、区资健中心、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区老年大学经费预算到区教委。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66所(不含高校),在校学生20万余人。区教委所属公办学校(幼儿园)共200所:完全中学11所(其中市级重点中学5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国家级示范中职和重点中职各1所)、初级中学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完全小学99所、独立建制幼儿园5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7.27万人,在职在编教职工10251人,退休教职工6290人。其他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学166所:初中1所(中山外语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京师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永存学校)、小学2所(澄心小学、兴旺小学)、幼儿园161所;在校学生2.96万人,在职教职工3810人。学校、含幼儿园分别设置了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法制安全处、教科处等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196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332.5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预算6635.6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591.2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714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4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预算增加598.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1968.1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6340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1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1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38.2万元,其他支出5.6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173.94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减少79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78.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7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43.08万元,其他支出减少37.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332.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332.54万元,比2022年减少70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58.23万元,比2022年增加4006.45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以及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374.31万元,比2022年减少110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等。
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4.4万元,比2022年减少79.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比2022年减少17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比2022年减少7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525.67万元,比上年减少90.1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70.6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0.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5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820.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46.7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009.9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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