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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20项“底线要求” 指标一览表(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5-09-23 18:13:4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是、否)

2.校舍楼梯

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是、否)

3.室内安全

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是、否)

4.室内采光照明

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是、否)

5.课桌椅

学生111椅(凳)。

(是、否)

6.黑板

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是、否)

7.升旗条件

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是、否)

8.体育活动条件

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是、否)

9.封闭措施

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是、否)

10.新增图书

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是、否)

11.多媒体教室

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是、否)

12.宿舍位置

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是、否)

13.寄宿生床位

寄宿学生每人一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是、否)

14.就餐条件

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是、否)

15.开水供应设施

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是、否)

16.厕所设置

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是、否)

17.淋浴设施

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是、否)

18.应急设施

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是、否)

19.监控急救设施

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是、否)

20.消除超大班额

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是、否)

备注: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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