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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15:08:01


机关各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为保证我区2025年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如期、正常、安全开学,根据各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217日至312日。

二、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学校全面自查;学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各类学校全覆盖检查(含委管中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区教委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采取听、查、看、访等检查方式,全面梳理完善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四、检查内容

聚焦各级关于做好开学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实市教委、区教委对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开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管理等开展情况(详见附件1)。

五、检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对照检查重点内容,组织专人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或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二)学区检查。各学区管理中心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有关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优先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可在后续开展,全面梳理完善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三)教委抽查。区教委成立7个由委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分组详见附件2)开展实地督查,原则上区管学校为必须检查单位,另抽查学校不得少于7所(其中民办校园至少2所),同时依照重点工作抽查校外培训机构12所,并对各学区开学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简要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觉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工作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扎实做好开学各项工作。

(二)注重督导效能各级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掌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盯准盯紧,加强指导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督导组在检查过程要严肃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安排与督导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对在开学准备、安全稳定等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上级要求不迅速、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反馈情况。区教委各督导组由区政府专职督学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工作开展和收集汇总本组检查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必须立即向教委职能科室反映并督促整改。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学区管理中心、区教委各督导组在工作中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填写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统计表(详见附件3),314日前将统计表电子件报邮箱jjjydds@126.com

联系人:江源,电话:023—47545501

附件:1.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分组表

3.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统计表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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