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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及实地核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0:51:0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幼儿园自评自查的基础上,2022年上半年对90所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地核查工作。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实地核查的90所幼儿园性质是根据2021年度学年初报表中所提供的数据,其中公办园25所,集体园5所,地方企业园5所,民办园55所。截至此次为止,除新开设幼儿园外,我区已完成一个周期内,对全区幼儿园全覆盖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及实地核查工作。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15人组成5个督导组(其中幼儿园园长3人、学区管理中心3人、区教委机关3人、区政府教育督导室6人),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在幼儿园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核查。

二、主要成效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取得大幅发展

2022年全区共有普惠性幼儿园202所:含新认定14所、续认定188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5421人,普惠覆盖率为98.02%

(二)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实施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薄弱改造三项行动,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近年来新建公办幼儿园13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所, 3万人以上镇街均开办2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收回集体幼儿园、整合民办幼儿园、变更国资平台配建幼儿园等多种途径,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212022年新设公办幼儿园4所。

(三)办园行为基本规范

全区幼儿园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积极适应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同时,教委和学区管理中心通过督查幼儿园学籍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公益讲座、现场开放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有效促进我区普惠性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四)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大部分幼儿园能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以幼儿全面发展为目标,推进幼儿素质教育,抓好常规管理,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班级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计划,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较合理,活动形式室内外活动兼顾。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创设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区角和活动模式,引导幼儿参与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等活动让幼儿拥有快乐自主的游戏时间和空间。

(五)教研工作有序开展

江津区自20195月与教育部签订共建“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合作协议以来,围绕幼儿园品牌和校园文化建设,以打造江津区“美好幼教”为切入点,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专项活动、专家入园指导、优质园专项研讨会,以课题研究、教研教改、师资培训为着力点,提升整体办园水平。6个学前教育集团,涵盖全区34所幼儿园,各学前教育集团以点带面,通过基础建设、理念梳理、制度完善、师资培养、课程构建,串起集团化办园的脉络。设立覆盖全区所有幼儿园的研训责任区,建立城乡互助、公民办互助、等级互助的辅导结对网,实现优质资源的广覆盖、广辐射。

三、存在问题

(一)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根据规定,需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需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要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要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经实地核查,派出到民办幼儿园的党建指导员未开展经常性指导,民办园对党的政策宣传学习缺乏,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不力,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二)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保教人员不足。公办幼儿园的教师编制严重不足,全区公办园仅有477名在编教师,临聘人员约占全体教职工的2/3

二是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农村地区幼儿园幼儿人数较少,收取保教费低,总收入少,教师的工资报酬低,培训次数少,又不能吸引优秀的幼儿教师入职,部分民办幼儿园的教师的年龄都接近退休,甚至聘用退休教师,造成农村地区幼儿园与城区幼儿教师业务水平的差距很大。

三是临聘教师多,待遇未得到完全保障。临聘教师待遇低,流动性太大,不利于幼儿园的总体教育教学。部分民办幼儿园未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因临聘人员收入偏低,合同或协议把购买保险的款项直接发给教师)。

(三)办园条件差距大,发展不均衡

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标准,全区相当一部分幼儿园的建筑面积、教学及活动用房面积、室外游戏面积不达标,民办园尤其严重。个别位于居民楼内的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是利用走廊等狭窄地方构成,不利于开展室外活动;个别幼儿园是小区底楼门面房,类似于口袋屋,通风条件较差,且园内文化墙装饰错乱。

(四)部分幼儿园存在证照不足

实地核查中发现:一是部分幼儿园未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建筑安全证书;二是新装修或准备装修的园所大都是自行设计,未按相关程序进行合格验收;三是有的幼儿园是租赁其他单位或私人的房屋办园但是拿不出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合格证明;四是部分幼儿园装修使用的材料未见合格证明。

(五)园务管理未严格规范

一是部分幼儿园的章程建设不足。相当一部分民幼儿园办园章程缺乏党的教育政策和对意识形态要求的相关表述,章程未能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及时修改,没有按照章程的内容进行管理。

二是招生工作不够规范。部分幼儿园存在超出批准的招生人数和范围办学现象,特别是有校车的幼儿园四处招生,不仅出现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基本管理制度不齐全。部分幼儿园没有科学有效、操作可行的发展规划,没有建立门类齐全的管理制度,缺乏执行有力的考核问责机制。

四是部分幼儿园经费管理不规范。一些民办园经费账目较为混乱,无法真实查阅经费收支和结余情况。少数民办幼儿园为节约成本,幼儿伙食质量差。

(六)教科研工作仍有差距

一是教研工作缺乏内涵。教研活动的系统性不强,内容分散,随机性较大,没有立足于园区的实际教育。教研活动的形式往往是以学习文章为基础,或只是讨论如何上好课或做好主题活动,缺乏整体研究和整体把握,无法解决教学的实际问题。

二是部分民办幼儿园主办方不重视幼儿园的教研工作。对教研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现代教研工作意识,教研活动开展不规范,时间不保证,忽视教研工作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幼儿园整个过程也没有记录在案。在教研活动中,往往只注重说和做,不善于记录反思和总结。

三是民办幼儿园缺乏有效的培训机制。部分幼儿园只注重教师的使用,不注重教师的培养,教学管理不科学。部分办园者在家长需要的前提下,开展教研活动的目的是做一些让家长满意的事情,未能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教孩子整版写字、学拼音、做数学题,存在“小学化”倾向。

四、督导意见及整改建议

一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党建工作培训和指导,督促派驻的党建指导员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加强对民办园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是动态调剂补充公办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以解决学前教育教师配备严重不足的问题。各园应该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三是建立健全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培训及指导,规范细化财务管理,同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是针对老旧的幼儿园,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校舍环境打造的培训及指导,合理布局,空间利用最大化。对办园条件三项不达标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有条件的可另择地址办学。

五是开展培训应更有针对性,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等次的幼儿园开展,充分考虑民办教师的培训问题,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同时,民办幼儿园要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参训回园后要把各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持续加强教科研工作。采取“分类管理、分步发展、全面推进”的工作,使其在开展各项教研活动中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分类管理与区域教研相结合,形成教研活动网络,加强对不同类型幼儿园的指导、支持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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