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教育督导>学校督导评估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15:20:45

机关各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教委文件要求,为保证我区各级各类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291日至915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自查;各责任督学对所督挂牌学校定点督导;各学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各类学校全覆盖督查;区教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听、查、看、访,重点是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指导解决问题。

四、督导检查内容

聚焦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要求,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教育系统开学工作例会的具体要求,重点督查各学校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

五、督导检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聚焦疫情防控、开学保障、安全稳定、重点工作推进等内容。一是所有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或台账,逐项及时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二是责任督学对大规模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等开展重点督导,了解真实情况。

(二)学区检查。各学区管理中心按要求对开学重点工作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学校和安全风险点要高度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和上报。

(三)督导检查。区教委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实地督查,原则上各组抽查学校不得少于6所(含民办幼儿园),并对各学区开学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简要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重要性,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秋季开学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各督导检查组要围绕重点内容强化督查、强化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一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纪律。各督导组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对在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上级要求不迅速、履行职责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材料报送。各学区管理中心、各委管中学校、区管学校对照督导内容,梳理各校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学区汇总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不是把辖区内各校打包一起上传),于912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件报送邮箱jjjydds@126.com。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开学基本情况、工作举措、存在问题与措施建议。联系人:周华军,电话:47545501

附件:1.江津区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分组安排表

2.江津区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