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9 18:29:02 大 中 小
各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入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强化职业认同,巩固专业思想,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教学能力,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快速达到我区教育发展对新师资的质量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新任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以提高新任教师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为目标,为推动江津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对象
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新招录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以及2023年招录未参训的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分为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跟岗实践、名师带教和教学技能考核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报到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8:00-9:00;报到地点:江津区教师进修学院学术报告厅(具体地址:江津区江州大道578号,江津区中心医院对面)。8月29日上午9:00举行开班仪式。
(二)第二阶段:网络研修
培训60学时,拟定于2024年9月至12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跟岗实践
培训80学时,培训时间段为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由新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培训形式以“拜师结对、跟岗实践”的形式进行,参训新教师与培训导师“拜师结对”,培训导师由学校择优遴选骨干教师、名优教师组建,参训新教师在导师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全程跟随导师观摩学习,包括备课上课、教研活动、早晚自习、作业批改、班主任工作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名师带教
培训40学时,培训时间段为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名师带教团队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建,区级专兼职研训员为团队成员,每一位名师带教团队专家在培训周期内对新教师指导不少于5次,听课不少于10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第五阶段:教学技能考核
教学技能考核以新教师现场上课、考核小组考核评分方式进行,考核时间拟定于为2025年5月下旬,由新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人员到基地学校进行过程监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有三大模块:
(一)教师核心素养模块
包括教育情怀、师德修养、职业认同、心理健康等。培训形式以专题讲座、现场教育为主。
(二)教育教学理论模块
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及其相关教育理念,课程结构与内容的改革,新课程实施与教学评价改革等。培训形式以网络研修、主题研讨为主。
(三)学科教学技能模块
主要包括各学科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等。培训形式以跟岗实践、名师带教为主。
五、培训考核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文件规定“新任教师第一学年必须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试用期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校本培训与网络研修不少于60学时。新教师未完成上岗培训规定学分者,不得转正定级”,本次培训将依照《江津区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标准》(见下表)进行管理和考核。
江津区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标准 | ||||||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满分值 |
考核单位 |
考核说明 | |
集 训 100分 |
出勤情况 |
检查考勤表 |
40分 |
区教师进修学院 |
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勤一次(半天为一次)扣10分。缺席和请假共计1天及以上者不合格。 | |
培训表现 |
记录课堂表现 记录活动表现 检查笔记 |
40分 | ||||
培训总结 |
检查笔记 |
20分 | ||||
跟 |
出勤情况 |
检查考勤表 |
20分 |
区教师进修学院 所在学校 |
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勤一次(半天为一次)扣10分,作业任务每少完成一项扣除每项相应分值。 | |
4篇备课教案 |
检查笔记 |
10分 | ||||
10份听课记录 |
检查笔记 |
10分 | ||||
1份学月教学计划 |
检查笔记 |
10分 | ||||
4篇教学反思 |
检查笔记 |
10分 | ||||
1节汇报课 |
听课评分 |
30分 | ||||
1份培训总结 |
检查笔记 |
10分 | ||||
名师 带教 100分 |
听课诊断、现场示范、研课磨课 |
100分 |
区教师进修学院 |
由专家考核打分,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合格。 | ||
网络 研修 100分 |
依照网络研修机构考核办法执行 |
100分 |
区教师进修学院 网络研修机构 |
网络研修成绩未达到90分者不合格。 | ||
教学 技能 考核100分 |
1节常态课 |
考核小组 听课评分 |
100分 |
区教委人事科 区教师进修学院 所在学校 |
教学技能考核未达到70分者不合格。 | |
说明:新教师培训期间,违反师德师风者,一票否决,培训不合格。学员考核最终得分其计算公式为:学员考核最终得分=(集中培训得分+网络研修得分+跟岗实践得分+名师带教得分+教学技能考核得分)÷5。学员考核最终得分在该次参训新教师总数的前20%者可以评为优秀学员。 | ||||||
六、培训结业
区教师进修学院将严格依照《江津区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标准》对参训新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江津区2024年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分纳入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转正定级、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不合格者,区教师进修学院将如实登记并进行通报。
七、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食宿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统一解决。学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报销。
八、其它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于2024年8月28日12:00前加入QQ群,群名称:2024年江津区新教师培训,群号:1006409330。报到时带上身份证,电脑、签字笔和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及日常生活用品,上交《学员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
(二)区教师进修学院应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培训实效,将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区教委人事科和学员所在学校。
(三)各学区管理中心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把文件精神传达给应参加培训的每一位新教师,并按要求组织新教师按时参训,不得延误或不参加培训。
联系人:江津区教委人事科 付 烨:47545511,
江津区教师进修学院 李加其:13983934766。
附件:学员安全责任承诺书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