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03 16:14:20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江津区第四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基计划》,进一步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在全区乃至全市教育领域中建设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名师队伍奠定坚实基础,根据《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渝教师〔2008〕29号)和《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渝教师〔2011〕36号)以及《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江津区第四批名师主持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计划建设区级名师工作室10个,其中职教名师工作室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各直属校(学区)、委内直属单位可分别推荐1-2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已经建立了区级名师工作室的学科(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中职建筑、中学地理、中学物理、高中数学、高中历史、中学语文、中学生物、中小学信息技术)今年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是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能力突出。
(二)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区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重庆市名师、市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五)主持区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1项,在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六)在职在岗,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所主持的区级及其以上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尚未完成研修任务或未通过任期届满终结性评估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评选程序
五、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参照《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执行。江津区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3年,区教委给予工作室建设支持经费2万元/年,所在单位按不低于区教委支持经费的70%标准配套经费。支持经费专项用于工作室开展学习交流、组织团队活动、实施项目研究等方面。
附件1
江津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政治 面貌 |
身体状况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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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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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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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可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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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主要承担课题 | |||||||||||||||
课题名称 |
立项时间 |
批准单位 |
研究情况 |
课题中承担的角色(主研或主持) | |||||||||||
近三年来主要学术、德育工作、管理工作成果 |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发表刊物或出版社 |
发表时间 (出版时间) | ||||||||||||
近三年主要获奖情况 (包括个人及成果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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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或在市内外的教育教学管理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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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我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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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织)推荐意见 |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审核意见 |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2
江津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业绩统计表
姓名: 单位:
承担课题 |
编号 |
课题名称 |
承担角色 |
批准单位 |
立项时间 |
研究情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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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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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
编号 |
论文题目 |
发表刊物名称及期刊号 |
发表时间 |
刊物级别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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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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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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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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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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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获奖 |
编号 |
成果类别 |
成果名称 |
获奖时间 |
获奖等级 |
颁奖单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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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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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课(技能大赛)获奖 |
编号 |
赛课题目 |
获奖时间 |
获奖等级 |
颁奖单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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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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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获奖 |
编号 |
指导教师姓名 |
获奖时间 |
获奖等级 |
颁奖单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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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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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津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
申报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务 |
职称 |
任教学科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庆名师 |
是否市级学科带头人 |
是否特级教师 |
其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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