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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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6 19:08:57

机关各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江津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培训对象

江津区教育系统全体在职在编党员干部和教师。

三、培训时间

202331日至202351日。

四、培训安排

(一)学习方式:学员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网址:www.enaea.edu.cn),或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二)学习费用:本次培训费用200/人,经费由各单位培训经费自行解决,缴费方式和发票获取详见附件1

(三)组织报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收到通知后,要求党员必须参训,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训,并于2023228日前将参训报名汇总表Excel件以“XX学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学员报名表”命名(样表见附件2)传区教师发展中心jjjsfzzx@163.com邮箱。

各单位要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认真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各学区和直属学校至少遴选1篇经验总结材料或典型案例于202352117:00点前报送指定邮箱jjjsfzzx@163.com

(四)其他事项:本次培训在区教委领导下,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过程管理和学情督促。培训合格者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打印证书,继续教育学分记入教师个人的学分银行;考核不合格者,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如实记载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李加其   13983934766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朱林   13811699047

附件:1.关于举办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国教院函字〔202237号)

2.江津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学员报名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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