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28 11:49:03 大 中 小
各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新任教师专业思想,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教学能力,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快速达到我区教育发展对新师资的质量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新任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新招录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分为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跟岗实践和教学技能考核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2023年1月3日-7日,5天40学时;报到时间:2023年1月2日下午3:00-5:30;报到地点: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学术报告厅(具体地址:江津区江州大道578号,江津区中心医院对面)。
(二)第二阶段:网络研修。
培训60学时,拟定于2023年2月至6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跟岗实践。
培训7天56学时,拟定于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由新教师培训基地学校组织实施,培训形式以“拜师结对、跟岗实践”的形式进行,参训新教师分配到培训基地学校,与基地学校培训导师“拜师结对”,参训新教师在导师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全程跟随导师观摩学习,包括备课上课、教研活动、早晚自习、作业批改、班主任工作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教学技能考核。
教学技能考核以新教师现场上课、考核小组考核评分方式进行,考核时间拟定于为2023年5月下旬,由新教师培训基地学校组织实施,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到基地学校进行过程监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有三大模块:
(一)教师核心素养模块。包括教育情怀、师德修养、职业认同、心理健康等。培训形式以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为主。
(二)教育教学理论模块。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及其相关教育理念,课程结构与内容的改革,新课程实施与教学评价改革等。培训形式以网络研修、主题研讨为主。
(三)学科教学技能模块。主要包括各学科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等。培训形式以导师帮带、名师示范为主。
四、培训考核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文件规定“新任教师第一学年必须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试用期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校本培训与网络研修不少于60学时。新教师未完成上岗培训规定学分者,不得转正定级”,本次培训将依照《江津区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标准》(见下表)进行管理和考核。
江津区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标准 | ||||||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满分值 | 考核单位 | 考核说明 | |
集 训 100分 | 出勤情况 | 检查考勤表 | 40分 | 教师发展中心 | 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勤一次(半天为一次)扣10分。缺席和请假共计1天及以上者不合格。 | |
培训表现 | 记录课堂表现 记录活动表现 检查笔记 |
40分 | ||||
培训总结 | 检查笔记 | 20分 | ||||
跟 | 出勤情况 | 检查考勤表 | 20分 | 教师发展中心 基地学校 | 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勤一次(半天为一次)扣10分,作业任务每少完成一项扣除每项相应分值。 | |
4篇备课教案 | 检查笔记 | 10分 | ||||
10份听课记录 | 检查笔记 | 10分 | ||||
1份学月教学计划 | 检查笔记 | 10分 | ||||
4篇教学反思 | 检查笔记 | 10分 | ||||
1节汇报课 | 听课评分 | 30分 | ||||
1份培训总结 | 检查笔记 | 10分 | ||||
网络 研修 100分 | 依照网络研修机构考核办法执行 | 100分 | 教师发展中心 网络研修机构 | 网络研修成绩未达到90分者不合格。 | ||
教学 技能 考核100分 | 1节常态课 | 考核小组 听课评分 | 100分 | 区教委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 所在学校 | 教学技能考核未达到70分者不合格。 | |
说明:新教师培训期间,违反师德师风者,一票否决,培训不合格。学员考核最终得分其计算公式为:学员考核最终得分=(集中培训得分+跟岗实践得分+网络研修得分+教学技能考核得分)÷4。学员考核最终得分在该次参训新教师总数的前20%者可以评为优秀学员。 | ||||||
五、培训结业
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将严格依照《江津区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标准》对参训新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颁发《2022年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分纳入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转正定级、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不合格者,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如实登记并进行通报。
六、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相关费用由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解决。学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报销。
七、其它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于2022年12月30日18:00前加入QQ群,群名称:2022年新教师培训群,群号:577167411。报到时佩戴口罩,并带上身份证及日常生活用品,上交《学员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
(二)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应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培训实效,将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区教委人事科和学员所在学校。
(三)各学区管理中心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把文件精神传达给应参加培训的每一位新教师,并按要求组织新教师按时参训,不得延误或不参加培训。
联系人:江津区教委人事科 付 烨:47545511,
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 李加其:47553316。
附件:学员安全责任承诺书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
学员安全责任承诺书
各位学员,欢迎参加江津区2022年新任教师集中培训。此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7日,共5天。为了确保大家在培训期间的人身财物等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重庆市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相关规定,严禁做出有违教师身份和职业道德的行为,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提高自身修养。
二、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参与各种民事纠纷,不制造矛盾,不传播谣言以及小道消息;处理好与培训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和学员之间的关系;不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三、维护好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五、预防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防止火灾,注意安全用电,预防电起火现象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不到无安全设施设备的水库、塘坝、水池、河流等地方去游泳,以防溺水。
七、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不食腐烂霉变食品,预防饮酒过度和食物中毒。
八、安全上网,不通过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等违法行为;要远离色情网站。
我同意以上责任条款,并在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如有违背,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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