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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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江津区2021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2 14:58:12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江津区2021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

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结合我区教师培训工作实际,依据区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江津区2021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专业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二、培训对象(150)

各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各推荐1名教师,学区管理中心推荐5名教师参加本次培训,426日前完成推荐。

三、报名时间

参训学员于4271800前加入“江津区2021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项培训”班级群(QQ群号:590199230),在共享文档培训报名表上准确填写信息报名。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务必准确无误,便于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四、培训时间

57日—14日,总计5天,40学时。

报到时间:57日上午8:30-8:50,报到地点: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学术报告厅。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设置研修课程(详情另见班级QQ群文件)。

六、考核结业与学分认定

(一)各学校和学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在培训期间,全心投入培训学习之中。培训学员要服从培训单位和培训班班主任的管理,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和作息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认真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二)从研训经历、研训质量和实践应用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江津区2021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项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学分记入教师个人的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如实记载并进行通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费及相关费用由江津发展中心统一解决,往返车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学员要围绕在思政课教学中的现实问题,结合自己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总结形成主题交流材料(材料要求:观点鲜明、文字简练,1500字左右),用于培训期间交流研讨。

联系人:江津区教师发展中心李祖秀:13883785739

江津区教委基教科    涛:47545506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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