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15 18:20:00 大 中 小
机关各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突出成效,按照《关于印发江津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工委〔2021〕64号)《关于印发江津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发〔2021〕16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暨“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情况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职工和校外培训机构、人员。
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全区中小学校(中职、幼儿园,含民办)和在职教师。
二、督查内容
(一)“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情况
(二)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三、督查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8日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对全区学校开展全面检查,以查阅组织机构、章程制度、问题整改台账等为重点,主要查阅自活动开展以来(“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2021年5月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2021年9月启动)的相关资料。
(二)集中检查
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由区教委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实行明察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通过查阅基础资料、实地随访暗访、听取工作汇报、受理信访举报、随机座谈等方式,对学校开展督查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由牵头科室汇总本组检查情况,并将材料(附件2—附件4)于12月30日前报送人事科。联系人:刘君;联系电话:47531862。
(三)督查结果
督查组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对照津教发〔2021〕169号、津教工委〔2021〕64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程序追责。对在督查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追究相应责任。
(二)公正廉洁。严格执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公正廉洁,深入细致开展工作,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增加教师负担,客观公正地反映师德师风建设、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情况。
附件:1. 督查分组情况及成员名单
2. 江津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情况督查表
3. 江津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督查情况表
4.“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亮点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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