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0069234B/2024-00405 | [ 发文字号 ] | 津教职成幼〔2024〕59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发布日期: 2024-11-11 10:12:41
黎城宫:
你呈请设立“重庆市江津区艾诚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重庆市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资料审查、办学条件实地查勘等,基本符合办学要求。经研究,同意颁发办学许可证。
一、办学机构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艾诚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浒溪北路95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
四、举办者:黎城宫
五、校 长:黎城宫
六、办学类型: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
七、办学内容: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开展绘本阅读培训
八、民教许可证编码:教民250011670001729号
你单位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立即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并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依规办学。
特此批复。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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