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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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0069234B/2024-00194 [ 发文字号 ] 津教职成幼〔2024〕30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同福幼儿班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4-17 16:35:28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同福幼儿班:

你园经举办者本人提交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要求,你园完成了财务清算、学生、教师人员安置等事宜,并经公示无议异,同意注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同福幼儿班(办学许可证:教民150038160002241号)。

你园在我委注销后,请及时到区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注销手续。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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