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2 11:36:01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依托“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全面认领江津区内教育领域行政检查事项,并已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部门审核,形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现将清单公布如下: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法定依据 |
1 |
对无证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或者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2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3 |
对社会性竞赛活动的行政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 |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