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14 15:09:11 大 中 小
尊敬的杨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江津区高速入口货车称重检测通道的提案》(第174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设置情况。根据交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由全国各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同配合,根据全国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了高速公路入口检测、出口倒查和责任追究等治超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将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出口计重收费、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和道路运政等数据交换共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二)我市高速入口治超工作的开展。根据交通部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委、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截止2020年底,在全市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完成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并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
根据《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0号)规定,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的具体执法工作,通过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全市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
二、下一步高速公路治超部署
关于您提出的“检测模式单一,通行效率受限”、“数据共享不畅,全链条治理存在‘断点’”、“违规行为干扰,进一步拖累整体效率”等问题,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一)规范入口称重检测方式。原有高速公路入口称重系统是2020年结合在建和已运营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利用原有基础条件设置,根据2026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将推动推动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检测设施迭代更新,谋划新增省界不停车检测预警系统5处。
(二)推进全市治超“一张网”。迭代升级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出站(场)超限风险“红黄蓝”三色预警模型,深化货车超限违法行为多跨溯源应用。优化治超资金奖补政策,统筹各区县公路里程和物流繁忙程度,合理确定年度非现场治超点建设计划,力争建设密度达到70公里/处。
(三)联合执法将进一步推进。2017年以来,我市交通、公安部门就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交通、公安超限治理联合执法,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交通部、公安部正在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现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联合执法工作将从全面落实定点联合执法、强化流动联合执法、加强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强化货运源头联合执法、加快推进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加快推动联动管理和信用治理、加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方面切实加强公路车辆违法超限治理,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健康发展。
三、加强区内治超为高速公路入口减负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交通强市办及区府批示,我区成立了江津区公路治超工作组,其成员单位包括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确保全区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货运源头监管。摸排并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及场站6家,开展超限溯源,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源头倒查,将超限运输源头企业信息推送至相应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2025年,推送相关信息103条,查处货运源头配载企业违规配载、超限出站案件5件、道路货运企业违规经营案件36件,处理“一超四罚”案件21件。
(三)狠抓路面执法检查。开展“百吨王”货车、罐体货车、车辆运输车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固定治超+流动治超”模式,依托现有5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和8个流动治超点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常态化开展路警联合执法,依法打击超限运输和非法改装货运车辆。2025年,开展路警联合治超320余次,查处违法超限案件91件,其中查处“百吨王”货车2台,累计卸载2062.5吨。
(四)持续推进科技治超。我区现有在运行超限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点8处,相关数据全部接入市治超联网系统,区内非现场治超网络格局基本形成,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2025年,我委以“非现场治超点+路面流动治超”的方式,有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利用5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共检测货运车辆101993台次,8个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货运车辆1207455台次,超限超载立案402件,其中,通过非现场治超点检测立案并处罚280件,流动治超执法过程中作出行政处罚122件,大幅度减少了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比例。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跟进交通强市办工作部署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路面管控、加强联合执法、做好宣传引导,为我区人民的出行保驾护航。对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江津区高速入口货车称重检测通道》的提案,我们将及时呈送市级主管部门,并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治超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尊敬的杨俊委员,此答复可能与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恳请您对交通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并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此复函已经曹均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1398349926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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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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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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